为做好乡村医生队伍新老交替工作,解决我县部分行政村乡村医生短缺的现状,推进我县村卫生室精细化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我县健康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根据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卫字基卫[20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批乡村医生。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品德技能优先,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安心农村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我县乡村医生短缺情况,切实把优秀人才引进乡村医生队伍,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我县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村民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90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陵川县2017年乡村医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三、招聘条件
(一) 年龄:女35周岁(1981年7月29日后出生)以下,男40周岁(1976年7月29日后出生)以下,特殊情况女的可放宽到45周岁、男的放宽到50周岁。
(二) 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医学专业的同等学历人员;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三)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四) 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 具有履行乡村医生职能的身体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医学专业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中医、公共卫生等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者,只需报名后不考试,提交相关资料,经县卫计局审核并报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后直接选聘为“乡村医生”,颁发“乡村医生证”定向注册到村卫生室工作。
(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有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过医师执照、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
2、党纪政纪处分期或刑期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范围
原则上本村户籍人口或因就业、读书、农转非户籍迁出而现仍居住在本村的符合条件人员优先;如本村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所在乡镇相邻村其他村人员可报名;如本乡镇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足招聘岗位数,可放宽到相邻乡镇与招聘村相邻村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查询(http://www.lczf.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陵川县各乡镇卫生院。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 8日。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如下材料:户口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必须提供所报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报考本村乡村医生证明书。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报名条件和招聘范围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于8月10日前上报县卫计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内容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和基础医学“三基”知识。
2、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