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立医院混合制改革的实战思索与热议。
作者 | 易利华
来源 | 中国县域卫生
近阶段,江苏医院管理界围绕着“中国公立医院是否能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了热议。
有三个基本观点首先需要明确:一是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组织管理业态,不应设置“不行、不许”的禁区,而是应该从理论源于实践的角度,来思考混合所有制在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究竟是否可行和可操作。二是民营医院的一些极端化问题不能视作民营医院的本质特征和必然属性。这可以看作是成长和成熟过程中的一些不成熟现象。三是现有的公立医院如果按照公益性的要求与政府的职能,无法完全承担巨大的财政支出,必须通过改革或改制来解决这样的突出问题。
由此可展开相应的讨论:
第一,何谓改革?何谓创新?如果一切都是按照原有的条条框框,也就没有了这两个词的存在。没有被明令禁止的,就存在着改革和创新的空间和可能(无锡三院赵阳副院长的观点)。这一观点也适用于公立医院的体制改革方面。
第二,何谓公立医院?何谓民营医院?未来对于患者来说,可能并不重要。现阶段公立和民营还是有较大壁垒的,政策和民心问题。未来的发展也许不会过多强调公立还是民营,就像去一家宾馆和饭店,不会先考虑一下这家是不是政府办的。还有就是民营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成功的案例也不少(南医大朱跃州教授的观点)。我们认为国有和民营的混合所有制是一条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出路,这种医院可能会兼有两种体制与机制的优势,是中国医改的一条新路。如天津泰达心脏病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等一样,会充满活力、充满优良品质、充满创新优势。
第三,实行混合所有制后,原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质是否改变?民营资本的利润回报如何实现?无锡二院熊志玲副书记提出,可能更多的医院管理者关注的是以上这样的问题。通常混合所有制医院,应当按各自成分对待,即民营按民营办,公有按公有办。民营也有非营利性的。民营资本进入公立医院,如果按照非营利性的就简单了,一样运营。民营资本如果是营利性的,他们的利润分配是要交税,而其他部分则不变。另外营利性大于51%,则属营利性医院。低于49%则属非营利性医院。这是我们的理解。
第四,江苏其实早已有混合所有制成功的案例。无锡二院杨承健书记介绍了一家江苏医院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经验。江苏某医院8年前就引进了民营资本,职工入股,政府只占35%的股份,现在运行得很好!该医院院长介绍说他们医院与改革前区别:一是缩减了管理人员,二是清除了闲人,三是在药品的采购和选择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四是增强了成本意识。拥有1300张床位、1080名员工的医院运行得很好,员工积极性很高!同时,该医院与政府签了协议,承担一切公立医院职能,体现了混合所有制优势,其引荐的人才同样可进事业编制。他们股份组成很科学,民营不控股,政府也不控股,任何一方增加了医务人员技术股即可控股。只要政府支持一切都好办!这是可进可退的改革。现阶段,技术股肯定是按集体股对待,与非营利性关联。从目前卫生形势来看,混合所有制可能是一条出路。
第五,改革还是需要不等不靠,要尊重一线的创新精神。常州二院秦锡虎院长说:“我的观点还是坚持‘从我做起,不等不靠’。我院在药品实行零差价的当天推行绩效考核的改革,近两年来员工收入增加了,积极性提高了,相互的差距拉大了,公平性体现了,医院运营结构明显好转!混合制改革应该是医改方向之一,另外,不改体制只改机制的做法也可偿试,如浙江省某医院,实施法人治理二十年,在政府只放权不投钱的情况下,高速发展成三级医院,其医院规模、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内部管理和运营效益等各方面都是‘同类医院的标杆’,值得学习!”无锡四院党委副书记杨红指出:“政府对于公立医院的体制改革最好不要做为简单的“扔包袱”行为,而要做为一种探索新路的方式来给予关注和支持,这种改革可能就比较健康,也比较可持续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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