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药物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病人应避免躺卧。
四环素类抗菌药。嚼碎后服用可引起食道溃疡。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大环内酯类抗菌药。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多制成肠溶片整片服用。
双重镇咳药,兼具中枢性和末梢性双重机制,用于刺激性干咳。如果嚼碎后服用可引起口腔麻木。
用于预防、治疗低血钾症。对胃肠道有较强的刺激性,如嚼碎后服用可发生消化道溃疡、坏死或狭窄等症。
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所有二磷酸盐,均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局部刺激。嚼碎后服用可导致口腔溃疡、食管炎、食管溃疡和食管糜烂,甚至食管狭窄或穿孔。
只能在每周固定的一天晨起时使用。用一满杯白水送服,并且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
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嚼碎后服用刺激消化道引起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
抗心律失常药。有局部麻醉作用,嚼碎后服用可引起口干、唇舌麻木。另外,该药可能影响病人的反应,损害病人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在饮酒后更加突出。
抗癫痫药,因刺激口腔和胃黏膜不宜嚼碎服用。
二、易被胃液破坏而失效的药物
用于抗炎、抗水肿的蛋白水解酶。嚼碎后服用易被胃液中的胃蛋白酶所破坏。
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此类药物是消化酶制剂,如果嚼碎后服用一方面可消化口腔黏膜引起严重的口腔溃疡,另一方面药物本身可被胃酸分解,失去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