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人民医院出台了新的《职工休假管理规定》,里面有一条轮休年节假的条款,引起了职工的关注和热议。规定如下:
轮休年节假是指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共计11天(此假期不包括周末),由于工作需要在法定假日值班者可安排节后轮休,轮休累计不超过7天,本年度内有效(只限于临床科室,不包括行政职能科室)。
按照这条规定,凡在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共计11天(此假期不包括周末)值班者,可以安排节后轮休,也可以累计休假,但累计轮休假天数不能超过7天,本年度内均有效。
也就是说,医院临床医护人员每年除了正常的公休假外,还可以根据自己节假日的值班情况,再累积休一个7天长假!
这对全院医护人员来说,实在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医护人员的特殊劳动性质,节假日、周末值班、加班都是常事,以往的节后调休也都是随机的,不能累计。
如今可以累计一个长假出来,还能和其他假期连休(最长不能超过30天),给自己放一个大假,或宅在家里,或探亲访友,或远途旅行,彻底放松身心,怎不快哉?
人性化!调动临床积极性!幸福感骤增……
普外三病区主任张俊杰:幸福感骤增!关心临床一线职工生活,体现依法依规办院理念,为我们的领导班子点赞!
骨科三病区大夫 田明波:这个政策充分体现了院党委对一线值班人员的关怀关爱,以前的节假日值班政策不利于调动大家积极性,很多临床一线人员往往是连轴转,通过这种轮休的方式,可以让大家在紧绷的工作状态中适当放松一下,以便更好地投入到工作。非常感谢院党委周到、人性化的政策,让我们一线临床职工感受到亲切的关怀,对医院充满信心!
神经外科大夫 张喆:这种人性化的休假制度充分体现了院党委对临床医务人员的关心、体恤,就拿我来说,我参加工作14年,从未休过一个完整的春节,其中有6个除夕夜是在值班中度过,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临床医务人员无法休完整的法定节假日,现在医院层面出台了轮休年节假,我们可以调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调整自己,非常感谢院党委!
普外一护士 吴洋洋:以前,我们节假日值班虽然可以调休,但是不能累计起来休息。此次出台的轮休年节假相当于我们除了公休,又多出了一个长假,感谢非常开心,很感谢院党委对职工休假的重视、关心。
普外三护士 孙丹丹:这个制度比较人性化,我的假期我做主,累计的假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调休,这种形式特别好,这样也调动了我们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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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素材来源:医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