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买保险,一张保单保全家
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衷心感谢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对国家计划生育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为提高我区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龙岗区卫计局、区计生协会决定继续免费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关爱对象:以下2类家庭均符合参保资格
① 符合条件的我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年满60天至14周岁(含14周岁,即出生日期为2002年1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在深圳市其他区未购买同一保险产品的户籍独生子女家庭(包括子女及其父母,其父母年龄需为6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51年11月1日及以后)
②符合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年满60天至14周岁(含14周岁,即出生日期为2002年1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在深圳市其他区未购买同一保险产品的户籍独生子女家庭(包括子女及其父母,其父母年龄需为6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51年11月1日及以后) 。
该申请家庭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独生子女为非深圳户籍居民;
2、父母户籍不限,双方或一方在龙岗区工作或居住,且为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持有效《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证》)。
补充说明:
1、独生子女是指: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龙岗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本人为龙岗区户籍居民(对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没有限制)。
3、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需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需通过其户口本来确定为独生子女即可。
4、已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的家庭不符合参保资格。
5、尚未办理《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证》的,若能补办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仍可申请办理。
保费来源:
由龙岗区财政统一支付,无需个人承担。
保险期间:
一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保险保障:
办理方式(2种):
上年度已参保且符合本年度参保条件的家庭,可自动续保,无需再次申报,其他家庭则需申报。
符合条件的我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请携带全家户口本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前往独生子女户籍所在工作站办理;符合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请携带全家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证》原件前往申请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尚未办《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证》补办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仍可申请办理。
②微信申报
符合参保条件的我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可按以下指引进行申报,对于符合参保条件但又微信申报不成功的家庭,则请上门申请。“微信申报”流程如下
1)微信扫描本通知上的二维码,关注“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官方微信并进入;
2)点击左下角“微商城”→“计生保险”标题;
3)选择子女户籍所在区(龙岗区)进行申报;
4)根据系统提示录入验证信息:
①上年度已参保的家庭,系统会自动展示家庭成员信息,请按指引点击确认;
②新申请参保家庭,则需录入家庭成员(限子女及监护人)信息,系统会自动进行匹配验证,若匹配验证通过,则系统会提示报名通过;
③对于未获验证通过但又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则请上门申请。(微信申报“未获验证通过”的原因: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未录入计生信息系统或当时录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因此会导致其微信查询不成功。)
办理时间: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10月17日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受理。预计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投保手续,届时可致电保险公司查询本家庭承保信息。
咨询电话:
① 办理咨询
区及各街道计生协:89552325(龙岗区) 85238636(平湖)
28528655(布吉) 28537086(吉华)
89586212(坂田) 28706751(南湾)
28698777(横岗) 28389956(园山)
89916860(龙城) 84869941(龙岗)
84869941(宝龙) 84095026(坪地)
②受理咨询查询、报案、理赔及投诉
中国人寿保险:
1)微信查询:关注“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官微,输入“计生保险”,即可查询,或输入“0”转人工客服查询。
2)电话查询:95519(早08:00-晚21:00)、82583282、83015957、83040397、8374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