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药物配伍禁忌汇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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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伍禁忌指药物在体外配伍,直接发生物理性的或化学性的相互作用会影响药物疗效或发生毒性反应,一般将配伍禁忌分为物理性的(不多见) 和化学性的(多见) 两类。


临床上合并使用数种注射液时,若产生配伍禁忌。会使药效降低或失效,其至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应避免。


1

头孢西丁钠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与氨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起拮抗作用。

2

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孢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

3

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奈替米星等)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而降低疗效,连续输注时应中间输注0.9%生理盐水冲管。同时这两类药联合常可使肾毒性增加。

4

卡马西平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合用时,可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使其浓度降低;而烟酰胺、抗抑郁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异烟肼、西咪替丁等药均可使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升高,使之易出现毒性反应。此外,抗躁狂药锂盐、抗精神病药硫利达嗪与卡马西平合用时,易致本品出现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卡马西平也可减弱抗凝血药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而与口服避孕药合用时,可发生阴道大出血及避孕失败。故合用时应特别注意。

5

抑制肠道菌群的药物可抑制柳氮磺吡啶在肠道中的分解,从而影响5-氨基水杨酸的游离,有降效的可能,尤以各种广谱抗菌药物为甚。

6

碱性药物、抗胆碱药物、H2受体阻滞剂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减少,应避免同服。

7

四环素类避免与抗酸药、钙盐、铁盐及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发生络合反应,阻滞四环素类的吸收。牛奶也有类似的作用。

8

可待因类中枢镇痛药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产生相加作用。

9

右美沙芬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致高烧、昏迷,甚至死亡。

10

麻黄碱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引起血压过高。

11

吗啡禁与氯丙嗪注射液合用。哌替啶不宜与异丙嗪多次合用,以免发生呼吸抑制;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可引起兴奋、高热、出汗、神志不清。芬太尼也有此反应。

12

抗抑郁药不宜与MAOI合用。因二者作用相似,均有抗抑郁作用,合用时必须减量应用。另外,也不宜与拟肾上腺素类药物合用。抗抑郁药可增强拟肾上腺素药的升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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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马多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因二者作用相悖,相互抵消。

14

左旋多巴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麻黄碱、利血平及拟肾上腺素药合用。卡比多巴不宜和金刚烷胺、苯扎托品、丙环定及苯海索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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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咪替丁不宜与抗酸剂、甲氧氯普胺合用,如必须合用,应间隔1小时。此外,也不宜与茶碱、苯二氮卓类安定药、地高辛、奎尼丁、咖啡因、华法林类抗凝药、卡托普利及氨基糖苷类药物配伍。

16

酶类助消化药不宜与抗酸剂合用,否则,使其活性降低。

17

胃动力药(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不宜与抗胆碱药合用,作用相互抵消。

18

思密达可影响其他药物的吸收,如必须合用时,应在服用本品前1小时服用其他药物。

19

铁剂不宜与含钙、磷酸盐类、鞣酸的药物及抗酸剂和浓茶合用,否则,可形成沉淀,影响其吸收;与四环素类合用,可相互影响吸收。

20

维拉帕米不宜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否则,会产生低血压、心动过缓、传导阻滞,甚至停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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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合应用,可致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应进行监测茶碱的血浓度,以防意外。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茶碱、口服抗凝血药、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三唑仑均显示更强的作用,对卡马西平、环胞素A、己巴比妥、苯妥英钠等也可有类似的阻滞代谢而使作用加强。此外,氟喹诺酮类也可抑制茶碱的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