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医用氧气浓缩器(医用制氧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等3个品种202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1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个品种15批(台)。具体为:
(一)医用氧气浓缩器(医用制氧机)4家企业5台产品。杭州创威空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小型医用分子筛制氧机,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山东柯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台KH型医用制氧机、查特生物医疗(成都)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可携带式氧气浓缩器,出口压力不符合标准规定;吉林爱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吉加医用制氧机,氧浓度状态指示器、失去电网电压指示器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1家企业1批次产品。河南宇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注射针连接牢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8家企业9批次产品。广东因特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汕头华尔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花山医用塑料厂、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平安医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批次、常州市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环氧乙烷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1
小型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广州鼎杰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创威空分科技有限公司
CWO-S5A
20151203 /15120038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输入功率
2
KH型医用制氧机
山东柯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柯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KH-30YB
03301604104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出口压力
3
KH型医用制氧机
山东柯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柯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KH-30YA
0130160510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出口压力
4
可携带式氧气浓缩器
查特生物医疗(成都)有限公司
查特生物医疗(成都)有限公司
ECLIPSE
2016-05-17/
GPB091621008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出口压力
5
吉加医用制氧机
吉林爱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吉林爱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JJ03N
2015年7月1日/91682359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1.氧浓度状态指示器;2.失去电网电压指示器
6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河南宇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宇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5mL
160401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药品仪器检验所(原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注射针连接牢固度
7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广东因特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东因特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Ⅰ型中号
20160318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环氧乙烷残留量
8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深圳市保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保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中号
2016031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环氧乙烷残留量
9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
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
中号
616040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环氧乙烷残留量
10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汕头华尔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汕头华尔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号
16030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环氧乙烷残留量
11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广州花山医用塑料厂
中号
20160426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环氧乙烷残留量
12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中号
20160122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环氧乙烷残留量
13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湖南省脑科医院
湖南平安医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号
160312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环氧乙烷残留量
14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常州市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全透明推拉式中号
20151213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环氧乙烷残留量
15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常州市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全透明推拉式中号
20151221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环氧乙烷残留量
二、被抽检项目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个品种4台,具体为:
医用氧气浓缩器(医用制氧机)2家企业4台产品。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3台医用制氧机、杭州创威空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小型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国家医疗器械抽检(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1
医用制氧机
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
PSAB01
2016/5/4 /
A03076D14031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外部标记
2
医用制氧机
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
K3B
2016/4/23/
A03306D15300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外部标记
3
医用制氧机
长沙市永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
PSAB02
2016/4/5/
A05646C19003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外部标记
4
小型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广州鼎杰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创威空分科技有限公司
CWO-S5A
20151203/
15120038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外部标记
三、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12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个品种184批(台),见附件3。
四、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9号),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并公开召回信息。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企业召回情况进行监督,未组织召回的应责令召回;如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可以采取暂停生产、经营、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尽快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有关处置情况于2017年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8月4日
“ 行业自律树品牌,海南宝岛出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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