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育龄妇女姐妹们:
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支持和奉献,在此,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为了让大家了解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健康脱贫政策和健康素养知识,我们决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力求使你们满意。为此,龙桥镇人民政府、龙桥镇计生协会倡议广大育龄妇女接受我们的卫生计生服务,积极配合卫生计生工作。
一、全面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是指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并不是说就可以随便生育了。政策内生育两个孩子,需要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政策内生育多孩的,要办理生育证。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再生育。《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申请再生育:(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一)妊娠十四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三、法定婚龄。现行《婚姻法》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持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一方所在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四、主动上报孕情。育龄妇女在怀孕60天内主动向村、社区干部报告孕情,并将孕情报告单及时送至或邮寄村(社区)计生专干处备存,或者通过孕检地流动人口平台反馈。怀孕期间如孕情发生异常,当事人应在24小时内向村、社区干部报告,否则会影响再生育指标的审批。
五、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子女满16周岁之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户到村(社区)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每月发放3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六、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叶酸(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村卫生室免费领取),可预防宝宝神经管缺陷。常住孕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项目:建议孕13周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以准生证管理地址为首选),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享受相关的免费服务检查项目。
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夫妇和两女结扎户夫妇个人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在县原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30元缴费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及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龄49周岁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及以上)等缴费困难特殊群体,自2015年起县政府每人每年按照2000元、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八、计划生育“三项制度”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项 目
奖 励 类 型
所 需 条 件
奖 励 标 准
国家奖励扶助
一男或双女户
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
90元/月•人(1080元/年•人)
独女户
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
110元/月•人(1320元/年•人)
一男或双女户死亡
女方不满49周岁,男方满60周岁
140元/月•人(1680元/年•人)
独女死亡
女方不满49周岁,男方满60周岁
160元/月•人(1920元/年•人)
县奖励
一女或双女户
夫妇年满55周岁
80元/月•人(960元/年•人)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项 目
扶 助 类 型
所 需 条 件
奖 励 标 准
国家特别扶助
独生子女伤残
女方年满49周岁后
305元/月•人(3660元/年•人)
独生子女死亡
女方年满49周岁后
375元/月•人(4500元/年•人)
手术并发症
一级
3720元/年
二级
2520元/年
三级
1320元/年
(三)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1、自2014年元月1日起,对农村地区依法生育的双女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4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对农村地区依法生育的夫妻自觉落实绝育措施每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金600元(两女户不再重复奖励)。 2、从2016年1月1日起,对生育二多孩的已婚育龄夫妻自觉落实上环(皮埋)节育措施的,每例给予不低于1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政策外怀孕多孩自觉落实补救措施的,每例给予不低于4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九、诚信计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采取绝育措施的有男有女户、两男户、多孩户育龄妇女,经本人申请、协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审定,签订诚信协议,实行自我管理,接受2次上门访视服务。有政策外生育或“两非”行为的,取消当事成员的诚信资格。
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国家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对象主要包括:1、初婚准备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2、符合生育政策准备申请二孩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妇。
十一、公民健康素养66条。如: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无偿献血;选择安全、高效的避孕措施,减少人工流产,关爱妇女生殖健康;正确选用保健食品;膳食要清淡,要少油、少盐、少糖,食用合格碘盐;保持正常体重,避免超重与肥胖;少饮酒,不酗酒等,共66条,不一一列举。
十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农民所在地的镇卫生院以包村责任医生团队为基础,以行政村为范围、家庭为单位,组织乡村医生与农民家庭签订服务协议,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2、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预约挂号、导医导诊、健康咨询、诊间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微信关注“安徽医疗便民”公众号即可。
十三、庐江县健康脱贫政策。1、健康脱贫“351”政策: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自2016年10月26日执行。2、健康脱贫“180”政策: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四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最后恭祝全镇广大育龄妇女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如果您有任何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龙桥镇卫计办:0551—87661804。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
庐江县龙桥镇计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