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随着移动社交时代的来临,网购已成为现代人一种便利的生活习惯。同样相对应地,通过网购,食品药品的投诉举报也日益增多。
无相关资质、非法销售食品药品;销售不合格或假冒食品药品,如三无食品、减肥产品等;涉嫌在社交平台虚假宣传各类“灵丹妙药”。由于社交软件不属“网络交易平台”,这对监管部门来说,往往存在调查取证难,办理难度大等困难,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如何避开网络陷阱为自己维权,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王先生在朋友圈看到某药品神奇疗效的宣传信息,出于好奇心理他与商家展开沟通,随后在商家无效全额退款的“诚信保证”之下,最终全额付款购买产品。快递到家后震惊了!拆开包裹,王先生发现药品包装做工粗糙,且无批准文号。服食后竟然出现腹泻呕吐的症状。他立刻通过微信要求商家退款,最终被对方“拉黑”。
食药监部门特别提醒
通过互联网特别是网络社交平台(如微博、微信、QQ空间、电子邮件、海外代购等)这种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的非正规渠道购买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药品、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医疗器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如您需要投诉举报时,可以拨打12331热线或12345政府服务热线。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投诉举报延期办理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1.不轻信社交网络宣传、销售食品药品的相关内容。
2.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药品相关产品。购买时注意保留消费证据(如聊天记录、卖家信息、消费凭证等),以便维权。
3.投诉举报前要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且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本投诉举报机构所属的行政区域内。向监管部门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和证据,包括: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等信息、相关线索、证据材料、违法行为等。
本文源自: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