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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jc.cq.gov.cn/html/2017-08/10/content_42554212.htm
据重庆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重庆市纪委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剑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剑平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道德败坏,多次收受下属礼金,严重破坏了医院政治生态;串通医药企业老板,以权谋私,大肆敛财,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剑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剑平简历
李剑平,男,汉族,重庆南川人, 1965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文化,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8—1988.10 南川县人民医院见习医师;
1988.10—1995.01 南川县(市)人民医院医师;
1995.01—2000.11 南川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2000.11—2003.09 南川市(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2003.09—2005.06 南川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5.06—2007.09 南川区人民医院院长;
2007.09 南川区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7.03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来源:重庆卫计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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