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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定于近期对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第二批继承人进行结业考核,对第三、四批继承人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对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督导。通知明确:
考核督导对象
(一)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结业考核对象:原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山东五级中医药师承工作第二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单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字〔2013〕14号)中公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继承人。
进岗后跟师学习满3年。
完成跟师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180个工作日;独立临床实践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250个工作日;平时考核合格。
跟师3年中参加累计不少于80个工作日的集中理论学习并考核合格。
完成1篇结业论文。
(二)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年度考核对象:鲁卫中综合字〔2015〕4号、鲁卫中综合字〔2016〕1号文件中公布的全省五级师承第三、第四批继承人。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检查督导对象: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考核督导内容与程序
(一)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结业考核。
考核内容。继承人日常继承表现、继承实绩、临床技能考核、论文评阅、经费使用情况等5项内容(《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考核手册》,以下简称《考核手册》,详见附件2)。
考核程序
(1)继承人填写《继承人结业考核资格审核表》,经指导老师、带教单位及继承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参加结业考核。
(2)带教单位及继承人所在单位职能部门按照《继承人日常继承表现考核表》考核要求,对继承人的日常继承表现进行考核。
(3)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成立专家考核组,专家考核组对继承人的继承实绩、临床技能、结业论文、带教单位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继承人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
(4)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为继承人颁发出师证书。
(二)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年度考核:按照《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年度考核表》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督导:培训基地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2份,考核组重点督导各基地2016年度考核评估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考核方法
(一)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结业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积分制,总分100分。其中日常继承表现、继承实绩、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论文答辩等单项成绩按不同的权重比例计入总分。省、市级继承人结业考核工作,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县、乡镇、村三级的继承人结业考核工作,由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第三、四批继承人的年度考核与第二批继承人的结业考核一并进行。
(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督导项目。采取听取自评报告、实地考察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实训条件、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本次督导考核有啥具体要求?考核的时间地点如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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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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