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飞检药店,违规被立案调查、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全国药店诊所大整治,咆哮启动!
总局飞检药店,对违规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8月1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贵州省龙里县鑫福堂大药房等10家零售药店检查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133号)》。
通告表示:近期,总局组织对辽宁省、湖南省、贵州省的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发现10家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括药品合法来源不明、涉嫌销售劣药、非法渠道进货、票据不全、超范围经营等等。
对此,总局要求撤销其GSP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对于销售未经批准生产、涉嫌为假药的,追查产品来源,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全国终端大整治
飞检药店,总局说到做到!
6月28日,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表示:要在2017年9月下旬~11月中旬,对各省局开展集中整治情况检查,并适时对药店、诊所开展飞行检查。
此次总局对三省10家药店的通报,算是给这场集中整治拉开了序幕,也给各省食药监局做了表率。实际上,这也是总局一段时期以来,第一次发药店飞检的通报,意义或许不同寻常。
此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就曾指出,零售终端将面临监管升级的压力——“2016年流通整治、2017年查终端市场,总局非常重视!”他表示。
总局继续对药店飞检,严查违规
昨日,有不愿具名的药品零售终端资深人士向赛柏蓝表示,“从10家药店的违规内容看,很有代表性。大部分药店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些问题,尤其是非法渠道进货的。”
总局用这个通告,给全国食药监部门打了个样,接下来,零售终端的压力会非常大。
果不其然,在通告的最后,总局要求各地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附:《通告》
8月10日,CFDA官网发布《关于贵州省龙里县鑫福堂大药房等10家零售药店检查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133号)称,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近期,CFDA组织对辽宁省、湖南省、贵州省的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发现10家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上述零售药店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对于销售未经批准生产、涉嫌为假药的,追查产品来源,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CFDA要求各地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CFDA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来源:CFDA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