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医保中心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建档立卡户100%参保与医保待遇落实工作
我中心以“倒排工期,定向施策,服务到点上”多措并举,在参保精准、受益精准、脱贫精准上下功夫,全力为江川区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撑起“保护伞”。
一、建档立卡户参保情况
根据区扶贫办提供数据,2017年我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12425人,截止6月底,经市、区两级层层核对,正常参保人数为12408人,暂停参保人数17人(死亡及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参保率达100%。
二、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医疗待遇情况
(一)门诊待遇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不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
(二)住院待遇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合规医疗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全额报销;在其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为8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个百分点为70%;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为70%。
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待遇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累计达最高支付限额后,直接进入大病保险。在乡镇卫生院合规医疗费用全额支付,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