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生育证登记看这里,全省范围可办理

来源: 澄迈卫生计生/cmxwsjsw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已开通,

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生育登记。



网上申请生育服务证须知




1

登陆网址:http://www.wst.hainan.gov.cn



2
进入公共服务栏目下的“特设服务”,点击计划生育板块,选择办理一孩或二孩生育登记



3

输入夫妻身份证号码,上传结婚证和夫妻身份证照片等资料



4

 

选择自行就近领取或计生员送证上门



5


等待计生部门审核



6


审核通过,领取证件




网上办理生育证具体怎么操作?



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www.wst.hainan.gov.cn


点击访问,进入公共服务栏目下的场景式服务



点击办理一孩或二孩生育登记




输入夫妻身份证号码,上传结婚证和夫妻身份证照片


成功上传材料后可选择自行就近领取或计生员送证上门。


随后市民只需等待计生干部的审核,即可拿到证件。



缩短办理时限,简化证件流程



1
两证同发(2014年2月26日开始实施)。群众可以直接在区政府服务中心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在双方初婚登记的同时免费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



2
拟生育一孩的夫妻可以直接凭借结婚证、身份证,如是离婚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等在区政府服务中心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3
拟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以凭借结婚证、身份证,如是离婚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等直接在区政府服务中心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4
再生育申请。受理对象:符合《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夫妻;流程: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初审(无工作单位的不需做此项意见)→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区人口计生委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镇、街道5个工作日内审核,区人口计生委5个工作日内审批);环节:2-3个;所需材料: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收集的材料为结婚证丶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等


2016年8月《海南省生育登记与生育服务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的相关要求,打造我省高效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平台,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为民服务工作质量,有效压缩节约群众办事时间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流程

(一)符合办证对象情况。户籍在我省或居住在我省的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二)负责办证情况。乡镇(街道、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计生办)负责生育登记服务工作。


(三)办证提交材料情况。办理《生育服务证》提交以下资料:1.结婚证;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子女死亡的,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其他情形的可由村(居)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四)领证情况。夫妻凭意愿领取《生育服务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办理的乡镇计生办领取或者在省内任何一个办证点领取《生育服务证》,也可委托村(居)计生员代领。


三、注意事项


(一)遗失《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对象(申请人)可向原发证单位报告并重新办理。


(二)《生育服务证》实行免费办理,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办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推诿、拖延,不得随意设置任何前置条件,不得随意增加办理证明环节和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发《生育服务证》作废,并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1.违反国家和《条例》规定擅自终止妊娠;2.遗弃子女;3.借收养、代养名义或者以送养、寄养方式再生育子女;4.谎报婴儿性别或者死亡;5.其他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形。


(四)外省户籍流入本省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或者第二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


来源:健康新海南

海南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