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接受和配合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对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确保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不出问题,省卫生计生委迅速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充分认识到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按照中央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端正工作态度,及时转发《关于转发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专门成立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夯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文字综合、协调对接、整改督办和宣传工作4个工作组,制定工作规则、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工作运行有序。
二、明确各地任务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环境保护工作实地督查的通知》和《关于落实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开展卫生计生监督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明确了督查时间、督查方式、督查内容和督查方式,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督察组转办、交办和督办的案件和问题线索要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确保结果真实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坚持台账管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每一个问题线索都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和时限办结,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以此次环保大督察为契机,把多年未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力推动。
三、坚持边督边改
全省各地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卫生情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排放等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力量做好饮用水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区能够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按时限要求完成,及时反馈,每天都向省卫生计生委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案件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坚持零报告制度。
四、强化值班及舆论引导
加强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值班力度,省级值班由各业务处处长轮流担任,各市、县(区)也都建立起专门的值班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及收到的来信来电来访,做好登记,及时组织核实调查处理。加强舆情监测力度,及时宣传报道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态和边督边改情况,传递好声音,凝聚正能量。
五、现场实地督查
省卫生计生组成七个工作组,由委领导带队分别对全省九个市(州)及两个省管市进行专项督导。督查组在对各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机关检查的同时,还抽取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市级医院、县级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各1家进行实地督查,有中省直医疗机构的地区也抽取1家进行检查,做到了全面覆盖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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