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千家企业医院撤并改“搅局”医改

来源: 誉方医界/yfyb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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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文件指出,截止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前,全国的国有企业医院基本完成撤、并、改工作。

1、《意见》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 2016 〕19 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14 〕19 号),推进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企业减负,轻装上阵,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打破企业办社会的传统格局,同时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健康产业发展,扩大教育、医疗健康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效率。这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大势所趋。

2、国企医院撤并改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 2018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

  距离千家医院的彻底剥离,时间紧、任务重,倒计时16个月,实现全国国有企业办医院将实现剥离,国有企业办医院将成为历史。

3、国企医院撤并改实行分类处理

  《意见》明确指出:结合区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 鼓励移交地方管理

  文件明确鼓励国有企业将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且地方同意接收的企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按照政府办医疗机构相关规定管理。地方不同意接收的企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企业可自行选择关闭撤销或其他改革方式妥善解决。

  关于移交地方管理,如果企业要钱,没有几个地方政府乐意接受,大部分地区公立医院已经饱和,等于资产白白转移,如果是还要享受地方政府财政补助政策,不要钱地方政府也不乐意接受。估计此路很困难。不接受只能关门歇业。

(2) 资源优化整合

  《意见》提出,对企业优质的医疗机构采取资源优化整合,实现专业化管理。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托管等方式,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创新升级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产业。

  多优质资源的企业医院来说,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拨、托管等资源整合,通过国字号的以健康产业投资企业为主导,实现专业化管理。这里面可以通过上市等方法,实现医院的增值。

(3) 关闭撤销

  《意见》指出,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力的予以关闭撤销。做好员工的安置工作。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的全面铺开,如何避免亏损和负债运营,已经成为包括政府医院在内的所有公立医院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坎儿。由于政策惠及程度和资金来源的问题,企业医院亏损运营的不在少数。如今国家给出政策,鼓励允许运营困难和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医院予以关闭撤销,可以预测,下步将有一批企业医院面临关闭的命运。

  对运营困难的、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医院来说,我做医院绩效管理咨询中,了解到这些医院基本上没有造血能力,原来靠母体企业输血过日子,没有市场竞争意识,基本上放到市场上也必死无疑。

(4) 保留的集中运营管理

  《意见》指出,继续由国有企业举办或为主举办的医疗机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完善管理制度,实现集中运营管理。

  如果企业继续举办的医院,要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没有什么钱可赚,药品零差价没有钱赚,如果没有主办部门的资金投入增生存,特别是由于与企业主业不匹配,管理方面照抄照搬企业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医院的管理。

(5) 规范推进重组改制

  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重组改制的要充分听取拟重组改制医疗机构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后,不以健康产业为主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举办医院,确需参与举办的不再承担主要举办责任。

  这里提出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而不是无条件的只要有钱就可以,本着对企业医院负责的精神,要选好“婆家”,但是这个婆家也很难找。

4、撤并改的医务人员的去向

  国有企业医院深化改革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意见》提出的五种安置形式,为员工解除了后顾之忧。

  第一:对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涉及的人员,由企业和地方政府协商妥善安置。

  第二:在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的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合理确定内部退养期间的待遇标准。

  第三: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在企业内部分流安置部分职工,转岗培训期间要安排过渡期生活费。

  第四: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地方政府要做好再就业帮扶,落实扶持政策,提供就业服务,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鼓励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5、对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随着医改的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实施,患者就医流向必然发生重大的变化,从大医院流向基层,特别是医联体和医共体的发展,企业医院面临者生死存亡的大考验,企业医院的撤并关的探索, 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对所有公立医院来说并不遥远,不能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有可能同样撤销、改制或转型,因为经济规律告诉我们,政府也不可能永远养着长期亏损不符合卫生区域规划的医院,也养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