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成果,根据《关于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巴卫办发﹝2017﹞367号)精神,医院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医院确定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即:集中开展公务用车、业务用车、救护车辆专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整治、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载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压力容器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六项专项整治工作。
医院要求: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灵敏通畅、运转高效的安保机制。要坚决克服与己无关思想,强化部门职能意识和“源头责任意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要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科室考核重要指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实际,细化、实化、硬化、量化工作措施和落实标准,做到“工作早谋划、措施早制定、问题早解决、隐患早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