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IR速递2017/8/16:亿帆医药股东林关羽涨停日减持总股本0.99%

来源: 医药IR观察/PB_IRview

【产品/业务】

长春高新(000661):控股子公司长春百克水痘减毒活疫苗获得印度尼西亚批准

凯普生物(300639):人巨细胞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注册地址变更

公司事件

亿帆医药(002019):股东林关羽昨日减持总股本0.99%(昨日涨停

天士力(600535):半年报已出(净利润7.56亿,同比增10.43%

九洲药业(603456):半年报已出(净利润7.34千万,同比增92.95%

百花村(600721):半年报已出(净利润4.41千万,同比增130.38%

华通医药(002758):半年报已出(净利润2.38千万,同比增17.13%

莱茵生物(002166):半年报已出(净利润7.14千万,同比增164.08%

同和药业(300636):半年报已出(净利润3.34千万,同比增21.77%

陇神戎发(300534):半年报已出(净利润1.39千万,同比减-43.49%

海思科(002653):半年报已出(净利润1.38亿,同比减-41.74%

珍宝岛(603567):21.88投资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项目

丽珠集团(000513):一致行动人天诚实业解质押总股本2.94%

贝达药业(300558):1.97亿闲置资金管理;1.5千万理财(年收益率3.8%)

迪瑞医疗(300396):股东东北证券质押所持19.39%

凯普生物(300639):控股股东香港科创质押所持13.59%

尔康制药(300267):股东湖南帅佳质押所持18.05%

未名医药(002581):公司债发行获核准

健康元(600380):澄清:《健康元再融资带病闯关 被问出11项环保处罚》(澄清内容为这几年诉讼内容又说了一遍;大家可以去看下这篇报道

济川药业(600566):可转换债券获审通过

仟源医药(300254):定增未被通过

九州通(600998):定增获通过

【医药资讯】

安翰医疗获1亿美元投资:

8月15日,医疗器械公司安翰医疗宣布获得大中投资、软银中国资本、优势资本、虔盛投资、厚新健投、同晟资本6家投资机构1亿美元投资,用于安翰医疗市场版图开拓及新产品线研发,此前,2017年2月,安翰医疗曾与软银中国资本达成战略合作,获千万美金注资用于医疗市场开拓。

安翰医疗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研制胶囊内镜机器人系统并实现商业化应用的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Navicam胶囊内镜机器人系统,该产品由巡航胶囊内窥镜控制系统与定位胶囊内窥镜系统组合使用,使用Navicam胶囊内镜机器人进行胃部检查时,不需要插管,只需随水吞服一粒胶囊内窥镜,经过15分钟左右无痛、无创、无感染、无死角的胃部检查即可完成。(这是一个革命性的产品,如果属实

朗开医疗获数千万元B轮融资:

近日,苏州朗开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开医疗)完成数千万元B轮融资,投资方为英飞尼迪、比邻星创投基金和胜辉永晨,此前,朗开医疗曾于2015年获得了由乔景资本投资的A轮融资,具体金额未透露。

据公开资料显示,朗开医疗成立于2012年8月,是一家肺部内窥镜检查定位系统研发商,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主要产品是内窥镜检查定位系统。

最重惩罚,9月起,医械注册申请造假判刑: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并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依据该司法解释,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中,故意提供、使用虚假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将被以“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其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者,视情节量刑,最高可判10年;“生产、销售假药罪”者,依据《刑法》的话,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是要判10年以上、无期、甚至死刑的。

广东省3D打印中心临床基地落户南医大深圳医院:

昨日,继深圳市首个数字骨科院士工作站在南医大深圳医院正式成立之后,8月14日,钟世镇院士继续带领广东省医学3D打印应用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成立临床基地,标志着南医大深圳医院数字外科3D打印实验室步入高速发展的轨道。

吉利德打压GSK,第2次使用天价优先审评券,力保重磅艾滋病新药提前上市:

近日,吉利德宣布,FDA已经授予其在研固定剂量复方艾滋病药物bictegravir/恩曲他滨/替诺福韦艾拉酚胺(BIC/FTC/TAF,50/200/25mg)治疗HIV-1感染的上市申请优先审评资格,PDUFA预定审批期限是2018/2/12日。

两高发布:六种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的;

(二)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

(三)故意损毁原始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

(四)编造受试动物信息、受试者信息、主要试验过程记录、研究数据、检测数据等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结果的;

(五)曾因在申请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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