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药企被列入黑名单

来源: 红谷医药圈/hgyyq168

近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公布《关于公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又有13家药企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上第一批名单的1家药企,今年以来已有14家药企被列入 “黑名单”。

 

根据通知内容,福建省2017年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结果执行以来,上述13家药品生产企业由于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被列为不诚信企业,并进行不良记录登记。

 

▍若列入不良记录,将被踢出市场!

 

根据福建省新一轮采购方案规定,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2012年以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不良记录并网上公示,取消该企业所有药品的申报(入围)或配送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药品集中采购申请或配送,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药品,原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

 

将被列入不良记录的行为:

 

1. 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企业法人商业贿赂行为的;

 

2. 提供虚假、无效文件的;

 

3.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

 

4.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投标,扰乱市场秩序的;

 

5. 对执行期药品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

 

6. 不配送或不按时配送,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的;

 

7. 经医疗机构验收确认,配送的药品规格、包装与中标规格、包装不一致并不同意更换的;

 

8. 以其他非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取代采购目录药品进行配送的;

 

9.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6点中“不配送或不按时配送,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笔者不能判断与上文所说公告中的“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是否一致,但是通知中既然明确提到了“不良记录”,说明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的药企还是面临一定的危险。

 

如果被列入不良记录,该药企将被取消所有药品的入围资格,且两年内不得进入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市场。这处罚与废标、扣保证金相比,严重程度不言而喻。

 

▍为什么会不正常供货?

 

福建标从启动到完成,大家都是小心翼翼,十分严谨的对待,为什么到了执行阶段,会出现这么多不正常供货的现象呢?

 

近年来,原料、生产成本大幅上涨,但药品中标价多年未变,甚至被大刀砍价,很多药企都面临着继续生产很可能陷入亏损的困境。因此对于一些原料成本太高的、不可避免出现亏损的药品,只能停产。

 

也有人说,在投标时,各药企都是经过深思熟虑降价保市场,当然也有是选择放弃市场保价格的。所以,这些不正常供货的现象出现,是因为报价太低,不能维持利润生产?还是说就是单纯的生产赶不上需求导致缺货?

 

这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药品从省级集中采购,到带量采购、二次议价,层层砍价后,很多药品的价格已被砍得“遍体鳞伤”。好不容易中标了,能生产,有货的话,谁不想供货啊!

 

如今,在挤压药价的道路上,带量采购、上下联动、左右联动、二次议价、两票制……可谓是环环相扣,并且越来越严苛。选择不降价放弃市场,还是降价保市场,是目前众多药企面临的难题。不管怎样,面对目前药品招标严苛的要求,降价保了市场,但却不能正常供货,这个对药企的伤害是最大的。

 

附: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