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我第一胎是个女孩儿,和我现在怀的这个能不能凑成个‘好’字呀?”躺在彩超室检查床上的孕妇黄女士悄悄拿出一个红包,一边往特检科大夫手里塞一边问道。
“这个不能看的,国家有法律规定不可以鉴定胎儿性别!”特检科大夫推开她的红包,并且微笑着说。
“我只是好奇,您就告诉我呗,男儿女孩儿我都要!”
“这是触犯法律的亲,作为一名医生,我必须按规定拒绝您的好奇心!”。
这不是讲故事,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你我身边的真事。
据市北妇幼中心特检科丁主任介绍,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上演,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准妈妈们都很想知道宝贝的性别。但是,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许多准妈妈以及家属对此不太了解,所以经常会发生此类事情。
对此,市北妇幼中心在超声检查室内显著位置均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警示牌,并在候诊室中悬挂了《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据介绍,只有在怀疑胎儿可能患有某些性遗传性疾病的时候,必须经过省卫生厅指定机构出具需要终止妊娠的医学诊断证明,才可以通过医学手段鉴别宝宝性别。
在这里,市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醒亲爱的准妈妈们:不要再追问医生您怀的是男宝宝还是女宝宝了,就让宝宝在您最期待的那一天,给您一个大大的惊喜吧!
供稿单位:市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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