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药店有200万人在假装执业药师!

来源: 连锁药店/lsyd188

来源:药店经理人

导读:现今我国仍有200万人在行使指导人民安全用药的责任,但是这200万人却不具备执业药师的资格,那么,笔者能否认为这200万人在假装执业药师呢?


笔者所指的这200万人正是服务于我国人民的200万药店人。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笔者先陈述两个观点:

第一,药店人不是销售;

第二,如果你不是执业药师,也许你连卖药的资格都没有。

 

首先,笔者与大家聊聊为什么药店人不是销售?

 

几天前,笔者因感冒、上火引起头昏脑热、腰酸背痛,以及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咽喉发炎等一系列疾病。

 

虽然疼痛难受,但笔者认为自己还年轻,也许熬着熬着就好了。当然,值得庆幸的是与病魔苦苦挣扎三日后,头昏脑热、腰酸背痛、感冒没了!

 

但是因感冒后上火引起的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咽喉发炎却并未消停。三种病一起犯的结果就是,不能吃饭,不能说话。

 

这也笔者最不能忍受的地方,眼前尽是美食,却无福消受。

 

痛定思过,决定到访药店。

 

干哑的叙述病痛后,负责的药店人按疗程给笔者推荐了三味药,分别是漱口水、甲硝唑口颊片、清喉咽颗粒,并嘱咐不同类型的药相隔半小时后服用。

 

拿到药后,自然就是付款走人,赶紧回家吃药。但是,服药两天后,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引发头痛。

 

没办法,笔者再次到访药店。这次接待笔者的还是上次那位药店人,但是不同的是在叙述完整个服药过程后,这位药店人一脸呆萌,不知所措。

 

当然,未能使笔者药到病除,这位药店人应该十分惭愧。因此,还出现了一段小插曲,由于该药店人内心的恍惚,导致服务另一位顾客时与其发生争执,心情再度下落。

 

未免气氛尴尬,笔者依据经验(久病成良医)拿了一盒下火药(黄连上清丸)就离开了。

 

临走时,笔者发现整个药店已变得空荡。

 

到家后服药,一日好转,二日疼痛尽无,吃啥啥香。

 

病愈后固然值得欣喜,但是整个购药过程却令人深思。

 

为何近百元的“疗程”药不如一盒价值十几元的下火药?难道药店人推荐的药都是为了提成?还是药店人在专业上的缺失?

 

在一次药店培训会上,一位药店老板感言,“卖药,以前是一份受人尊敬的职业,现在却……”

 

当然,之所以卖药这份职业受人尊敬,那是因为药是用来治病救人,药店人是更好的帮助患者救治,那肯定受人尊敬。

 

但是,难免也有些人为了提成,给患者推荐过多的药,又在专业上缺失,无法使患者药到病除,那这样的药店人还应该受人尊敬吗?

 

所以,药店人除了买卖以外,更多的是治病救人的责任,固不能以销售自居。

 

同时,对于发生在笔者身上的这件事而言,笔者也深有感言:从患者身份来看,病痛已给患者心灵带来伤害,药店人专业上的缺失更是雪上加霜。那对于在药店人推荐高价药后,还得不到良好救治的患者来说,还会信任药店人吗?

 

因此,社会赋予药店人治病救人责任的同时,也需要药店人更具专业性。

 

其次,关于如果你不是执业药师,也许连卖药的资格都没有这一观点。至于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有两个。

 

第一、药品不是商品,不能以一般商品的角度来看。换个角度说,药品即使是商品,也是特别的商品,需要特别的人来服务。

 

所以,执业药师就是这个特别的人。

 

第二,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它关系着人的生命。药用对了,就会药到病除,药用错了,那就危及生命。因此,在用药对错上必须要有专门的人来鉴定。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除了医生,药店人还承担着鉴定用药的责任。平心而论,这是一个销售能做到的吗?难道不需要执业药师吗?

 

综合以上两点,在指导人民安全用药的责任上,如果你不是执业药师,也许你真的没有卖药的资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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