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用药常识所有孕妈妈都应该了解

来源: 黄岛卫生计生官微/hdwsjsgw_617

很多孕妈妈在怀孕后都对吃药这个问题心存芥蒂,甚至退避三舍,连不小心感冒发高烧也不肯服药,那么下面就告诉大家孕妇合理用药的一些小技巧。

孕期用药特点 

1.大多数药物可通过胎盘直接作用于胎儿。


2.胎儿肝酶系统发育未完全,肾功能未成熟,对某些药物比较敏感,因而孕妇用药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胎儿,所以妊娠期用药必然要十分慎重。

药物作用与胚胎胎儿的器官分化时间有关


1.在受精后2周内,受精卵与母体组织尚未完全直接接触,在输卵管腔或宫腔分泌液中,所以药物对胚胎的作用力表现为“全”或者“无”,要么导致早期流产,要么影响不是很大。

2.受精卵着床后到妊娠12周是药物的致畸期,胚胎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不断形成阶段,首先是心脑,其次是眼睛、四肢等,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的影响都可能会发生畸形。

3.妊娠12周后直至分娩,虽然各个器官基本形成,但生殖系统尚未分化完全,神经系统等在妊娠期间持续发育,所以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可以一直存在。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西药分为A、B、C、D、X级。


A,B级药物是没有发现对胎儿有害的证据或者未得到有害临床结论的药物,包括适量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青霉素类、红霉素类、头孢类、胰岛素、硫酸镁等等。


C,D,X级药物是妊娠12周不能应用药物已经发现对动物胎儿的有害证据或者绝对引起致畸的药物,包括庆大霉素、四环素类、硫酸链霉素、部分抗过敏药物、激素类、抗结核药物等等,除非病情急需,否则不宜使用。

中药相对来说较西药用药范围宽。但是毒性大的、活血化瘀、破血的、通桥走纯的、攻下逐水的、麻醉类的药物孕妇尽量禁止使用,如巴豆、生半夏、硫磺、铅粉、砒霜、水蛭、番泻叶、麝香、蟾蜍、穿山甲、痒金花、益母草等等。

孕期的用药原则

1.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

2.尽量不要擅自使用,应在医师的指导下应用。

3.能单用就不联合用,有疗效肯定的就不用疗效不确切的,能用小剂量的避免用大剂量的用药。

4.妊娠早期病情允许,可以推迟到孕中晚期用药。

5.中药用药同样要注意安全性。

(供稿:毛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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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    帆

编辑:段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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