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中医院转发关于规范我市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通知
根据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审核情况,结合一年来市人社局专技科对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监管反馈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加强学术会议管理,现对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活动开展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医学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请严格按照济继医委〔2015〕5号文件标准执行;卫计系统内其他非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请参照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标准执行。
二、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授予1学分,参加者全年获得此类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
三、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的笔记,2000字1分,每年不超过5学分。
四、请严格把握会议时长,不足6小时的,不能授予学分;主讲人少于2名的学术活动,不授予学分,可改为院内培训。
五、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院内讲座,各单位继续教育负责人须做好统计,未统计或统计混乱者,不予认可。
六、鼓励召开小型会议研讨和学术论坛。
七、原则上,不再审批临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八、会议由市人社局专技科和市医学会共同监管,每次会议前1-2天,请提前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和市医学会。各单位主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请主管科室负责会场纪律和签到签退纪律,单位继续医学教育负责人须签署监管记录。发现会场有代签、纪律散漫等情况的,将取消该次活动。
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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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李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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