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患者去医院就诊后
凭医生签字的 处方
就可以到药房取药
这通常也是就诊的
最后一道也是非常重要的程序
不过说到医生开的处方
真是个迷啊!
比如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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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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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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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看完都是一脸懵逼
当然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
大家一定要知道
医师开具的处方
一定要有医师的签名
那如果医师没有签名
该怎么查处呢?
对此,石滨老师
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他认为
……
专家简介
石滨
原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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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
石滨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五十七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注
本文综合石大爷语录、卫生监督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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