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告(第1号)
为深入推进我县县乡一体化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医疗单位人才短缺的问题,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名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名额为10名。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绛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成为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绛县人民医院。招聘对象和名额登录绛县人民政府网或关注“健康绛县”微信公众平台。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9月10日8:00至2017年9月12日18:00期间报名。报名前须登录绛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好《绛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档案材料,同时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报名时间为3天。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持所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方可报考。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方案,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4、报名时间: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报名地点:绛县医疗集团(绛县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绛县卫生计生局 0359-6522103
绛县医疗集团 0359-6523623
四、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