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
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须知
河津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8月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是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山西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跨省)就医的行为。
二、什么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时,只需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称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三、哪些参保人员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首先要准备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2、异地安置退休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异地安置工作证明或退休居住地户籍有关证明材料。
3、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居住证复印件。
4、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外派文件等复印件。
5、异地转诊人员应提供:由参保地最高级别医院(含专科最高级别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
五、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在哪里办理、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本表一式两份,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备案人与医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原使用的《河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参保退休人员登记表》同时停用,已经审批的《河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参保退休人员登记表》继续有效),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要对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出省检测,查看社会保障卡是否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要求,不符合的需在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升级,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12333
六、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几家定点医院?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选择1-3家已纳入全国医保联网的医院,作为其异地就医定点医院(选择医院不受等级限制);
异地转诊人员按照《转诊、转院申请表》上医师意见选择1家已纳入全国医保联网的医院。
七、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是否可以变更登记备案信息?
可以,已完成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由单位或参保人员及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八、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有效期多长时间?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有效期为长期。
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有效期一般为3—5年。
异地转诊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有效期,根据患者病情选择1—6个月。
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社会保障卡吗?
需要,社会保障卡是您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都要使用社会保障卡,应该主动出示,实名就医。
十、跨省异地就医怎样直接结算?
完成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已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时,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持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医保窗口进行结算,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十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什么政策标准?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十二、跨省异地就医后因故不能直接结算怎么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因存在欠费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直接结算的,只能全额垫付本次就医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十三、手工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手工报销需要的资料:出院证或诊断证明、住院收费票据、医疗费用总清单、住院案例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跨省异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转诊、转院申请表》(异地转诊人员提供)。
十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是参保人员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含转诊登记备案);
二是社会保障卡已激活;
三是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至少使用过一次;
四是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过出省检测;
五是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六是就医医院是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十五、哪些医院可持卡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
只有在外省已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才能持卡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以人社部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网址:http:// si.12333.gov.cn) 。
XX医院跨省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宣传资料
1、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2、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及实际情况为参保患者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3、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患者信息上传至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供就医地获取信息。
4、参保患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就医地已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部)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5、住院期间的就医管理参照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6、参保人员出院时,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7、根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平台提供的数据,参保人员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