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针对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将推出“1+1+1+6”政策

来源: 39医药公社/y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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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4日,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主办的2017年(第34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2016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单发布大会在成都召开,近千名全国医药企业管理者及医药行业从业者与会,就诸多一致性评价、医药供应保障、新药研发等诸多热点展开激烈讨论。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司杨青司长在主旨演讲中透露,针对当前社会颇为关注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问题,国家多部门正在通力合作,不断推出新的措施及举措,部分短缺药品供应难问题已经得到保障。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司杨青司长


2017年6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34次会议审议通过,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针对短缺药品价格、生产、采购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杨青司长将其概括为“1+1+1+6”.政策。


杨青司长强调,当前,三医联动成为医改重点,作为医改的重要目标,短缺药品供应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1+1+1+6”.政策的推出是多部门通力合作的又一进步,将进一步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打击市场违法垄断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个会商联动机制


建立9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研究完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领导责任;


一个清单


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开展清单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现动态管理;清单如何建立?多元监测,500多个医疗机构监测哨,第二个是生产企业,建立了清单制度,对于企业的生产能力、品种进行登记,如有生产能力变化需及时上报;



同时,卫计委药政司正在研究制定《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暂行)》,结合500多个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哨点检测数据,梳理出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当发生药品供应短缺时,可启动国家和省级应对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一个平台


在短缺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全覆盖;完善短缺药品检测预警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向生产和流通等重点环节延伸;推动实行短缺药品检测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和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及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从而实现药品短缺预警及应急生产,减少响应时间。


六项精准措施


1、开展市场撮合与定点生产;市场撮合: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的短缺药品,如鱼精蛋白和青霉胺,多部门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实际困难,组织定点生产,直接挂网;如地高辛口服溶液等在内的2批共7个药品的定点生产试点;


2、协调应急生产和进口。针对企业停产及临床需求他突然增加等情况,如丝裂霉素协调应急生产。下一步,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联动,突出推进解决一些“老大难”的疑难短缺药品的供应问题;


3、加强供需对接、协商机制。掌握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实际库存,加强信息沟通,如多巴胺注射剂。下一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面发挥更多作用,依托国有资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更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4、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辽宁、江苏、山东等省份部分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调剂制度。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原料药货源、企业库存和市场交易行为的跟踪监测;由发改委、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的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如异烟胼、水杨酸甲酯和苯酚等原料药;下一步工作:加快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药品供应价格变化情况监测,加大对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6、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将符合条件、临床急需罕见病用药列入有限研发清单,如治疗罕见病1型戈谢氏病的维拉甘醇α;


杨青司长最后强调: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国家药物政策,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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