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规划〔2017〕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使用正版软件化工作机制,拓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河北省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要求,完善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流程。审批新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时,要审核是否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以及是否有相应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购置计划,严把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关,从源头防止盗版软件流入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规范正版软件管理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制度和正版软件管理台账。注重应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逐级、逐人签订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落实奖惩措施,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经费保障、软件采购、维护管理、日常监管、年度报告等软件正版化工作关键环节,推进各地各单位软件使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各地各单位要制定本地本单位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规划,加大推进本地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度,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实现软件正版化时限要求。同时,将软件正版化作为信息安全检查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宣传培训,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不断巩固和拓展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制定使用正版软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每年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使用者自觉使用正版软件,对未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或出现玩忽职守、虚报瞒报、消极塞责、违反规定等情况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其他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在9月15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至我委规划与信息处。附件2、3、4电子版从我委门户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联系人:展亮亮
邮箱:zhanll@hebwst.gov.cn
联系电话:0311-66165908
附件:1.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联系人报送表
2.省直单位在用软件自查摸底情况登记表
3.正版软件管理工作相关表格
4.正版软件检查工具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2.doc
附件1
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负责人报送表
盖章: 填表日期:
市/单位
名称
姓 名
负责处室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
附件2
省直单位在用软件自查摸底情况登记表
部门名称: 填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产编号
部门
名称
房间号
使用人姓名
计算机类别
计算机编号
在用软件类型
名称及版本
软件来源情况
备注
使用计算机人员签字
购买计算机时随机预装的
单独采购、受赠或使用免费的
无正版授权证明材料的
操作系统软件
有如下证明材料:
□体现软件名称和版本的采购合同、协议或发票
□随机安装光盘
□装箱单
□机箱上有正版授权贴标
□合法升降级使用的授权
有如下证明材料:
□采购合同、协议
□购买发票
□授权书
□配发或赠送文件资料
□计算机供应商送货时安装
□技术支持公司人员日常维护时安装
□其他人员或个人随意安装
办公软件
有如下证明材料:
□采购合同、协议
□购买发票
□授权书
□配发或赠送文件资料
□计算机供应商送货时安装
□技术支持公司人员日常维护时安装
□其他人员或个人随意安装
杀毒软件
有如下证明材料:
□采购合同、协议
□购买发票
□授权书
□配发或赠送文件资料
□下载免费版的
□计算机供应商送货时安装
□技术支持公司人员维护时安装
□其他人员或个人随意安装
专业软件(设计、制图、排版、数据库、图像处理、会计等类)
有如下证明材料:
□采购合同、协议
□购买发票
□授权书
□配发或赠送文件资料
□计算机供应商送货时安装
□技术支持公司人员维护时安装
□其他人员或个人随意安装
说明:1.资产编号是指本单位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对计算机进行的编号。2.计算机类别是指服务器、台式机或便携机(笔记本电脑)。
3.计算机编号是指计算机出厂时厂家对计算机的编号。
(下载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