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禁忌,孕妇用药禁忌有哪些?女性从怀孕后,准妈妈的身体状况就会有所改变,体内的酶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也有一定的影响。并且,胎儿正在生长发育阶段,期间孕期吃的东西都容易被胎儿吸收,尤其是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如果吃了不该吃的药,对胎儿的影响很大。下面就一起去学习一下,关爱孕妇、关爱宝宝健康。
一.孕妇用药禁忌
1.庆大霉素: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2.安眠酮:致畸形。
3.安定、安宁、利眠宁、导眠能:可致胎儿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4.苯丙酸诺龙:引起腭裂。
5.胰岛素: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6.黄体酮:使女胎男性化。
7.青霉素:可破坏胎儿红细胞,引起严重黄疸,使胎儿死亡。
8.四环素:致牙釉质形成不全,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如缺四指),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9.土霉素、强力霉素:使胎儿短肢畸形。
10.链霉素:引起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11.氯霉素: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12.卡拉霉素:致耳聋。
13.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14.可的松和强的松:致胎儿唇裂、腭裂。可的松还可致胎儿无脑、早产、早死。
15.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16.海洛因:使胎儿呼吸抑制、死亡。
17.度冷丁:致新生儿窒息。
18.孕酮、睾丸酮:引起胎儿外生殖器畸形。
19.维生素D:大量服用,可致胎儿高钙血症和智能发育迟缓。
20.维生素K:大量服用,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
21.利福平:致胎儿畸形。
22.吗啡、安侬痛:抑制新生儿呼吸,使新生儿呈戒断样抑制状态,如在分娩前一周服用,可致新生儿痉挛、兴奋和尖锐的哭声。
23.阿司匹林:致胎儿小、畸形,引起新生儿凝血酶原减少数派而出血及肝脏的解毒功能障碍。
24.非那西汀和扑热息痛: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25.消炎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26.巴比妥类:致胎儿心脏先天性畸形、面及手发育迟缓、兔唇、腭裂。
27.扑痫酮:可胎儿指趾畸形,妊娠后期服用可致胎儿发生窒息、出血及脑损伤。
28.6-巯基嘌呤、丙酸睾丸酮、L-门冬酰胺酶:致胎儿畸形。
29.苯丁酸氮芥:能引起肾、输尿管缺损。
30.噻替哌、5-氟硫脲嘧啶、丝裂霉素C、秋水仙碱;致胎儿死亡。如果是在妊娠第16周后使用这些抗肿瘤药物是比较安全的。
31.利血平:引起新生儿中毒,出现鼻塞、呼吸道阻塞、甚至因缺氧而死亡。
32.利尿酸:可引起暂时性听力减退,有时可发展为永久性耳聋。
33.丙脒嗪:致胎儿四肢畸形。
34.扑尔敏、敏可静、安其敏、苯海拉明、乘晕宁等抗过敏药:除有潜在的致腭裂、唇裂、缺肢作用外,还可使肝中毒及脑损伤,抑制新生儿呼吸。
35.氟脲嘧啶、环磷酰胺:可使胎儿四肢、上腭、外鼻、泌尿道畸形,以及死亡。
36.氨基喋呤:致胎儿无脑、脑积水、脑膜膨出、唇裂、腭裂或四肢畸形。
37.羟基脲和白消安:致胎儿多发性畸形。
38.白血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无脑。
39.酒精中毒孕妇娩出的新生儿可呈戒断样抑制状态;酒精可致胎儿多发性畸形。
40.使用避孕药者应在彻底停药半年以后再孕,方可避免因用药不当而引起的畸形或痴呆儿出生。
来自零售药店培训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