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你的脸不值钱?制售假化妆品难重判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近日,浙江东阳警方捣毁了涉案金额上亿元的化妆品制假窝点,其产品包括假资生堂、假欧莱雅、假倩碧、假NARS,从面霜、粉底液,到睫毛膏、唇彩,售价上百元到上千元,成本仅有几块钱甚至几毛钱,且不说这些假化妆品骗钱,能不被毁容就不错了。

制售假“黑心一条龙”可谓“一本万利”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生产了世界上63.2%的假货,是世界假化妆品主要产地之一。

警方介绍,护肤水、美白乳液等成本仅有4元左右,销售过程中涨价到7.5元,流向市场后涨到将近十倍,日霜、晚霜之类的化妆品,甚至可以涨到成本的150余倍,售价上千元。裁判文书网案例显示,假芦荟胶进价2元,售价22.5元;某国际大牌唇彩的假货进价0.8-2元,售价80-150元。

以这次东阳警方查获的制假工厂为例:犯罪嫌疑人76人,主犯8人,生产线5条、生产设备18台、成品包装间2处、外加工窝点1个、包装盒440万个,现场查扣假冒化妆品179万件,涉案货值超过1亿元。

2017年1月,广州警方查扣假冒国际知名品牌香水共11万多瓶,2月南宁海关查获1080件假香奈儿粉饼、唇釉、口红等单品,同在2月,浙江台州破获的制售假化妆品特大案,涉案假货按正品估值可达8.27亿元。

为何这些关系民生的大案、特大案一直屡禁不止?因为你自己的脸、你家人的脸,在判决中没有那么“值钱”。

屡禁不止因为违法成本“九牛一毛”

分析裁判文书网的近一年的案例发现,假化妆品几乎涵盖了你所有的日常,从洗发水、香皂、洗面奶等日化用品,到面霜、眼霜等护肤品,再到粉饼、口红、眼影等彩妆。在2015年至2017年已判决的100起制售假案件中,广东64起,浙江11起,上海6起,湖北4起,查处的假货多则3600余箱,数以万计。

《刑法》第213条和第214条是判处制售假化妆品案件的主要依据,在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中,“情节严重”包括: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包括:1)非法经营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收入在10万元上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相对于动辄上百万、上千万的货值和销售收入,缓刑可以使一些制售假分子免除牢狱之灾,而罚金也未免“九牛一毛”(以下仅列举了案件判决中的最高刑罚,对从犯的处罚许多案件仅采取罚金的方式,且低于对主犯的罚金)。

日用化妆品直接关系着国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在假货大量泛滥,带来各类疾病和困扰的同时,不痛不痒的法律处罚没能震得住利欲熏心。我们现在除了鉴别假人民币、假鞋、假包、假酱油之外,又多添了一项——鉴别假化妆品,广大群众表示“技多很压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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