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4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费用:140元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1日至9月22日,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1518室
5、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24日
6、笔试形式及内容:人机对话形式,内容为《专业测试》
7、面试形式:结构化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已注册的执业医师,要与报考专业注册方向一致;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4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费用140元。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已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见习期人员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附相关证明。
(三)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1. 现场确认及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4日
2.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电子版 (15k-45k之间,jpg格式)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核减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 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应取消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在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发布公告,并告知考生。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9月21日至9月22日到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1518室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由我院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代为进行,拟定于2017年9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考试结束一周后在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岗位的面试只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分值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考官由省人社厅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位专家组成,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
4、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
(1)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3)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4)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比例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综合成绩当天对外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医疗机构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51-7770199
联系人:樊伟
单位网址:www.sxsgcyy.com
电子邮箱:sxsgcyy@qq.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寺街22号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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