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查房”制度应该尽早淘汰!你同意吗?

来源: 卫生资格考试/weisz_ge

日前,

再次建议取消“三级查房”制度

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让医生自己对自己负责。






“传统的三级查房制度应该淘汰,

应当更多地推进主诊医师负责制改革


”近日,

再一次提出了自己的重要观点,引起了同行的关注和热议。


1

“三级查房”制度不科学,建议取消


认为,

“三级查房”制度是不科学的,也有悖于国际通行做法。


根据国家卫计委2016年发布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规定,

“三级查房制度”是18项核心制度之一。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医疗活动,

“三级查房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基础


传统的“三级查房”制度,

主要是针对不同资质的医师在查房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作了如下分工:

一是住院医师查房,每日至少两次,主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和处理一般医疗问题;

二是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主要对患者的日常医疗行为负责;

三是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要对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质量管理负责。


根据媒体今年6月发布的一篇王辰院士署名的文章,

我们可以知道,王院士认为“三级查房”制度一定程度上

体现了对于医疗活动的层次管理和互补管理,但是也凸显出很多弊端:

一是医疗责任主体不清二是将有经验的高年资医生“悬置”,

既导致住院患者不能直接接受高水平医师的诊疗,

又隔绝“三级医师”直接接触患者,影响其对患者的直接观察与临床经验积累;

三是延迟年轻医师独立进行诊疗的年限,工作层叠,

人员效率低下,对临床医师队伍的成长建设极为不利,

会从整体上降低中国临床界的医疗能力。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院士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的医疗职称体系扭曲,

混淆了执业定位与学术水平标志。


此次会上,

院士提到他在去其他地方会诊的时候,

发现很多医院的病历上三级医师的签名都是他人代签。


“三级查房”制度在部分医院形同虚设的现象并非罕见。

国内数篇关于三级查房制度的研究论文结果

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该结论。

研究者认为,

目前国内二、三级医院,包括很多大医院,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执行都不太好,

尤其是主任(副主任)医师级的查房次数不足且质量较差。


2

主诊医师负责制大有可为


院士认为,

应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

即:年资再高、再“大”的医师在临床上管病人时,其角色也是主治医师,

也就是主要负责病人治疗的医师。

若遇疑难病例,可以请长于此道的医师会诊。


一般的医疗问题由主诊医师全权负责,

每位主诊医师还要关心本组的经济运行情况,业务收入、

成本消耗、人员结构、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分配等等。

主诊医师负责制,体现了各级医生“责、权、利”的统一,责任明确,

可以让每个主诊医师明显看到利益所在,医生之间形成强烈的竞争态势,

使医生们自觉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显著的提高了医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很多医院实行了主诊医师负责制,效果如何?


笔者查询资料得知,

北京市医管局在2013年曾下发通知,

计划北京所有市属医院在当年年底前全面试点主诊医师负责制,

每所医院至少在3个科室开展主诊医师试点。

王辰院士今年6月在某媒体上公开发表的言论中表示,

中日医院自去年8月实行“三级查房”制度以来,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医疗效率获得较显著提高。


主诊医师负责制的优点是解放了生产力,

使个人的背景和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为了利益驱动,

主诊组之间团队协作精神减弱、医生过度医疗行为的增加

等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小编认为,

医院在推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过程中,

应该注意加强科室间轮转和学术交流,

促使各主诊组间形成良性竞争、优势互补;

实施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积极处理,

确保医生稳步成长、科室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