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
高血压患者膳食指导
Dietary guide for hypertensive pati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名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营养学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长勇、赵连成、杨晓光、张兵、陈伟、程义勇、刘英华、 翟凤英、常翠青
高血压患者膳食指导
本标准规定了成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无并发症)的膳食指导原则,与高血压控制相关的营养素推荐摄入量,以及每日食物类别和推荐摄入量。
本标准适用于成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膳食指导。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低盐膳食low salt diet
全天摄人钠2 000 mg以内。
2.1
无盐膳食no salt diet
全天摄入钠1000 mg以内。
2.2
低钠膳食low sodium die
全天摄入钠在500 mg以内。
2.3
高钾膳食high potassium diet
全天膳食中钾的摄入量至少应达到3 100 mg(相当于80 mmol 钾,1 mmol钾=39 mg钾)。
2.4
低盐膳食low salt diet
全天摄人钠2000 mg以内。
2.5
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
体质指数
一种讨算身高别体重的指数,计算方法是体重(kg)与身高(m)的平方的比值。
高血压患者每天的进食量要适当、以保持适宜的体重(BMI=18.5 kg/m2~23.9 kg/m2)。每日食盐盐摄入量不超过5g,推荐低盐膳食和高钾膳食,适当增加钙和镁的摄入量,戒酒,每天摄人充足的膳食纤维和维生素。在食物的选择上,要,遵循食物多样化及平衡膳食的原则,尽量减少摄人富含油脂和精制糖的食物,限量食用烹调油。在饮食习惯上,进食应有规律,不宜进食过饱,也不宜漏餐。
体重正常的高血压患者(BMI=18. S kg/m2~23. 9 kg/m2)每天能量的摄人可按每千克体重106 k(25 kcal)~126 kJ(30 kcal)计算;超重和肥胖者除适当增加体力活动外,应当适当减少每天的能量的摄入。
减少能量的方法是每天比原来摄入能量减少1260kj(300 kcal)~2100kj(500kcal),或者女性患者能量摄入在4200kj(1000 kcal)/天~5040kj(1200kcal)/天,男性患者能量摄入在5040kj(1200kcal)/天~6720kj(1600kcal)/天。
推荐的营养素摄入,参见表1
增加全谷类和薯类食物的摄入,粗细搭配。视体力活动的不同,每日谷类和薯类的摄人量不同,轻、中度体力活动的高血压患者,推荐每日摄入谷类150g~400 g,其中1/3~1/2为粗粮和杂粮。少食用或不食用加入钠盐的谷类制品如咸面包、方便面、挂面等(参见附录A)。
5. 2. 1选择鱼、虾、禽、蛋和瘦肉类食品,每日摄人鱼虾类约25 g~50 g,禽肉25 g~50 g,蛋类25g~50 g。畜肉类25g~50 g。少食用或不食用高钠盐、高脂肪、高胆固醇的动物性食品(参见附录A~附录C)
5. 2. 2优先选择脱脂或低脂牛奶、酸奶,推荐每日摄人奶类200 g~300 g 。
每日适量食用豆制品,例如豆腐、豆浆、豆腐脑、豆腐干、豆腐丝等。推荐每日摄入豆腐干50g,其他豆制品按水分含量折算(见附录D,不宜食用豆豉、豆瓣酱、腐乳、臭豆腐、咸豆汁等。
每日蔬菜摄人量为500 g,至少3个品种,最好5个品种以上,且每日摄人的疏菜中药有深色蔬菜、叶类蔬菜等,推荐食用富钾蔬菜(参见附录E)例如菠菜、芥蓝、莴笋叶、空心菜、苋菜等;水果摄入量至少200g,每天至少1个品种,最好2个品种以上。
可适量食用坚果,每周50 g左右,食用坚果时应注意控制摄人的总能量,合并肥胖和超重者应注意防止摄人过多的脂肪,以免增加体重或导致减重失败。
优先选择富含单不饱和脂肪酸的橄榄油、菜籽油、茶籽油以及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等。尽量不食用动物油、椰子油、棕桐油。推荐交替使用不同种类的植物油,每天烹调用油控制在20 g-30 g。少食用或不食用油炸和富含油脂的食品以及含反式脂肪酸的食品(如蛋糕、点心、人造黄油等)。
不宜饮酒,尽量戒酒。
不宜饮用含糖饮料和碳酸饮料,可适量饮用白开水、茶水(红茶和绿茶)、矿泉水、低糖或无糖的水果汁和蔬菜汁,保证摄入充足的水分。
6.1
少食用或不食用特别辛辣和刺激性食物,也不推荐饮用浓茶和浓咖啡。
6.2
高血压合并水肿、肾功能不全等患者适用无盐膳食;高血压危象或合并心衰等患者适用低钠膳食,且应适当注意限制水分的摄人。无盐膳食和低钠膳食以及水的限制量需遵循临床医师或营养师的指导。
6.3
高血压患者合并高尿酸血症或痛风时,除遵循以上膳食原则外,还要限制富含嗓吟的食物.优先选择第4和3类食物,尽量少食用第1类和第2类食物(见附录F)。
6.4
高血压患者服用华法令等抗凝药物治疗时,需适当限制富含维生素K的食物(见附录G)。
6.5
高血压患者合并糖尿病、慢性肾脏病变以及妊娠高血压和儿童高血压患者。应听从临床医和(或)营养师的指导意见。
【来源、|广州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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