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丨房东明知无证行医而提供场所的违法行为,由谁查处?

来源: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SCWSJSJD

关于  无证行医  的危害

最近卫监蜀黍讲了不少

但下面这种情况还是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哦

    网友

今天有点不舒服到朋友那儿去看了下,让他给我弄点药。

卫监蜀黍   

你朋友在哪儿开医院了?

    网友

不是的,他就在租的房子里开药给我补液。不用挂号不用排队,去了就能配药补液,还便宜。

卫监蜀黍   

这你也敢去?看病要到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去。你朋友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他的药都不知道从哪里来。万一药水输进去出个意外,后果很严重啊!

    网友

我没动过脑筋,太可怕了。

卫监蜀黍   

那他房东知道他无证行医吗?

    网友

知道啊,他房东我也认识,大家都是朋友。


那么问题来了

房东明明知道无证行医

还提供场所的违法行为

该由谁查处呢?

对此,石滨老师

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他认为


专家简介

原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石滨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10月1日实施后,房东明知无证行医而提供场所的违法行为,应该由工商查处。


法律  依据

1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2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3

综上规定:个体行医属经营(营利)性活动,应当依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先照后证”原则,首先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对明知无照经营提供场所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由工商负责查处,而没有授权其它许可部门查处.


因此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法规实施后,对无证行医提供场所行为的查处,只能是工商的法定职责。


    石滨

切记:工商只负责对提供场所者(房东)查处,而对无证经营(无证行医)者的查处仍是卫生法定职责。

本文综合石大爷语录、卫生监督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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