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陈岛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切实有效地保障岛内居民和广大游客在国庆、中秋“双节”旅游旺季期间的卫生安全,根据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9月21日—22日,椒江区卫生监督所选派精干执法人员,联合大陈镇卫生院的卫生协管员,对大陈岛的住宿业等公共场所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
期间,执法人员对岛内二十余家民宿的经营资质、人员健康管理和公用物品的卫生消毒状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着服务与监管并重的原则,对符合卫生条件又因位置偏远不方便办证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受理。
同时,为确保岛上居民和游客的饮用水安全,执法人员对大陈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和未梢水进行了抽样检测。
下一步,椒江区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对大陈岛公共场所的监督指导力度,以规范的管理,细致的服务,实实在在地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为岛上居民和游客的卫生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