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平遥县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大卫生改革力度,逐步完善农村卫生、医疗保障、公共卫生三大体系,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深化医改 强化医疗服务
启动了投资近4亿元,床位900张,按三级医院设置的平遥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平遥县所有乡镇卫生院、站全部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并配齐了基础医疗设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100%。
先后进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平遥县公立医疗机构中实行了药品零差价销售,推行了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扎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创建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平遥县人口出生率3.67‰,人口自然增长率2.52‰,符合政策生育率99.89%,出生人口性别比102。
2011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被山西省卫计委和省旅游局联合授予全省首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并成为“山西省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中医药局预防保健试点县”。
推进服务均等化 开展健康扶贫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
全面加强健康促进工程,开展健康教育“十进”活动,举办了两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奖赛,在二级公立医院开设了健康大讲堂。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创建为全国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平遥县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51.9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52%,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1.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2.6%。
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实施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实现了贫困行政村公有化全覆盖。二是实施就诊便捷减负行动。免除贫困人口普通门诊挂号费及诊疗费,住院一律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三是实施对口支援帮扶行动,建立了县乡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四是实施公共卫生强化行动,促进贫困患者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五是实施精准管理服务行动。每名患病的贫困人员均有一名乡村医生、一名卫生院医师和与之所患疾病相对应的一名县级医院医师与其进行长期的健康签约服务。六是实施医疗保障提升行动。出台实施了针对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有关政策,开展了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和重病兜底保障药品“三个一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