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药品零售企业飞检来袭,货票不符要注意了!

来源: 药淘齐/JinRen111




2017年9月18日,四川省药督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购销渠道专项检查的通知,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假劣药品、回收药品在零售环节流入合法渠道,引发系统性风险,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全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四川省局决定开展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购销渠道专项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要认识到此次专项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分析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购销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二、明确重点,全力开展。要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购销渠道开展监督检查,从税票等购销票据的检查入手,逐项比对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项目,核实药品购销中证、票、账、货、款是否一致,同时,向上追踪溯源至药品批发企业,彻底查清药品购进来源。


三、严厉查处,及时上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证、票、账、货、款不一致、现场无法提供购进税票、涉嫌销售回收药品等行为的,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立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省局。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自通知下达之日开始,持续至11月底,省局将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各市(州)局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评估专项检查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8日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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