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共享医院”到来 会否改变传统医疗格局引关注

来源: 药店老板内参/ydlbnc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汽车……共享经济成为眼下的热词。这两天,在杭州又诞生了一个新词“共享医院”。一个由多家医疗机构“拼”起来、实行医疗资源共享的医疗新模式出现了。看病真的可以像“逛商场”一样?“共享医院”会改变传统医疗格局吗?浙江的这一举措在各地的同行中引发了反响。



浙江省卫计委批复同意了杭州一家医疗商场的医疗资源共享模式,允许其中一家医疗门诊部为入驻医疗商场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检验、病理、超声、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及药房、手术室等共享服务。而这家医疗商场本身就是由多家医疗机构“拼”起来的,其中地下1层-5层为购物区,6-20层则全部都是医疗商场。



消息一出, “共享医疗”这个新名词成为热议的焦点。对此,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说,“医疗共享”乍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新生事物,但细究起来,这种资源共享模式并不新鲜。



胡晓翔:不同的医疗机构中间共同需要的某一种资源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资源共享,这种方式20多年以来在全国各地城市中的医院管理中并不是创新。


除此之外,对于报道中称,“医疗商场”中的多家机构将共享检验、病理、超声等多种检查的模式,胡晓翔说,医疗机构的设置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标准,但现实中一些小型的医疗机构因为资金不足往往无力承担部分必须投入但成本过高的医疗设施,于是便催生了个别医疗机构进行资源共享,分担成本。而一些检查和消毒设备共享也并不新鲜,不少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都是和大医院共享消毒供应室。

胡晓翔:多少年以来小机构都不单独设立供应室,而是委托附近某一家大医院代为提供消毒服务。另外就是放射科如果自行投入管理负担重。


胡晓翔指出,杭州所谓的“共享医院”作为特例或者个案,并不适合推广作为医疗机构通用的模式。


胡晓翔:因为那样的话就会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项目形成冲击,它并不是擅自突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放松要求,并不会成为未来通用做法。


安徽马鞍山市某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张发康认为,“医疗商场”模式是相对低成本的投入,一定程度上对医疗机构的改革会起到推动作用。因为这种模式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有益探索。


张发康:以往的合作是点对点,专家对专家,科室对科室的,它只是一个单项技术的合作帮扶。这次最重要的全面融合,从医院的管理模式、运行方式,以疾病链为中心的综合诊治。


此外,“医疗商场”模式对入驻医疗机构相应科室设置和设施不做硬性要求,最直接好处就是将大幅降低社会资本办医的投入、运营成本,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大内科主治医师周明浩说,这将将极大增加医生执业的自由度。


周明浩:如果自己有一个医生团队,只要与医技、药房、手术室签订委托协议,除了租一间房子之外,不需要再准备任何东西,几乎就可以去申请登记为医疗机构。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提出, 各地面对这样的冲击,还是要淡定,不可以盲目跟风,因为医疗资源共享必须是有选择性,经过严格规划和慎重考虑后才能推动的,不然医疗法规的严肃性将荡然无存。除此之外,当这样的一些医疗机资本大量进入后,并非如政府公立医院一样是要满足大众基本需求,更多体现公益性,所以患者看病未必便宜。


“共享医疗”出来后,也有人表示担心,如果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胡晓翔副会长分析说:大家不必太过担心,患者在哪家诊所就诊出现了问题,可以直接问责该诊所。至于其内部的责任划分,就要根据是病理、放射还是诊断出的差错,按比例进行责任划分,资源共享后责任自然也得共享。


有专家指出:这样的医疗商场的确符合共享经济的某些特征,比如所有权与使用权完全分离,但它本质上并不是共享经济,它和共享单车一样,是租赁模式的另一种体现。


不过,医疗商场在国外比较常见,在国内出现也代表了一种不可阻挡的行业趋势。只是和国外恰恰相反,国内的医疗环境以公立医疗为主,政策、医保、从业人员的资质等问题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解决和改善。在现阶段,医疗商场能够覆盖到的患者,大部分是城市的高净值人群。至于以后,它在国内如何推广和发展?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和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