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湖田卫生院积极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

来源: 张店基层卫生/zbzdyz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330号)和省市相关要求,我区经过遴选、测评、审核,确定湖田卫生院为我区本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候选单位。湖田卫生院经过对医院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内部管理、改革措施、居民满意度等一系列工作的自查整改,经省、市卫计委审核后,山东省卫计委于8月3日通过省卫计委官网公示,确定湖田卫生院为我省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候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