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局:从10月1日起,群众在办理户口迁移和户口登记时无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和村(居)委会意见(承诺书)材料。
另外,小编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户政窗口部门在国庆期间将安排人员提供窗口服务。
计生情况由前置审批改为定期核对
取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及村(居)委会意见作为户口迁移的前置条件将会对卫计部门有何影响?
东莞市卫计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科长黄丽妍表示,对此,公安部门也考虑到卫计部门的日常管理。
届时,公安部门定期将户口登记、迁移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镇村两级的卫计部门会定期根据公安反馈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如上门入户或其他办事途径找到相关人员,核查他们有关信息进行卫计信息登记管理。
若在核查中,证实个人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若原户籍地有处理决定书的,东莞卫计部门会协助原户籍地进行督促落实。若原户籍地还未作出决定书,会根据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处理。
这样的好消息,
看完请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