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住院报销须知

来源: 清河县中医院/qhxzyy_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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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中医院全体员工预祝各位

父老乡亲中秋节快乐!!!

敬爱的父老乡亲:
    2017年清河县中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仍然执行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为85%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于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住院患者,坚持执行出院即报政策,让住院患者继续享受“二甲医院”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及更加优惠的自付比例,让利于广大患者。

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

    1、城乡居民住院时,需要准备: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个工作日内交主管医生。

    2、城乡居民出院,携带出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直接到病房一楼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手续,没有特殊情况的一律出院即报。

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慢性病报销政策及流程:

   属于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起付线4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报销流程:

  1、特殊慢性病患者须持身份证(无身份证持户籍证明)、《清河县门诊特殊慢性病手册》到中医院就诊。

   2、特殊慢性病患者在中医院就诊后,于2017年7月份或12月份两次持身份证、本人农业银行卡、《门诊手册》和,门诊费用票据及处方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申请补偿(行政大厅二楼东北角)。

  3、年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过期不予补偿。


    咨询电话:818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