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与健康扶贫有关的惠民政策有哪些呢?
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全面了解惠民政策
市卫计局在金雁广场放置了宣传展板
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扶持
1、对贫困人口免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
2、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统一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单独保存。
3、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服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病后需(住院、慢病门诊)治疗,首先到当地卫生院“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综合窗口”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经挂号窗口识别身份证后,即办理入院手续和门诊治疗手续,病人不需缴纳起付费用或保证金等任何费用,出院后按政策进行结算。
4、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可享受的补偿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本市区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不超过费用总额的10%,其余90%(住院)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倾斜支付、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实施救助。
5、我市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有:市内18家乡镇卫生院和广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计生服务站。
6、贫困患者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定点管理是指:患慢性病需要门诊维持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应在户籍地的乡镇卫生院诊疗,其中精神疾病患者应在广汉市精神病医院诊疗。
7、贫困人口就医实行分级诊疗的原则是:“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原则。
8、贫困患者的首诊医疗机构:
市内18家镇卫生院和广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
9、贫困人口患病在乡镇卫生院的转诊流程是:经主治医师申请,分管副院长(副主任)和院长(主任)审核后,可转往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即: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接诊贫困人口时,不具备救治能力和条件的,将严格按照与上级医疗机构签署的转诊协议,审批后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10、健康扶贫分类施治病种:脑梗塞、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强制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重性精神疾病、二型糖尿病、老年性白内障、多部位骨折、老年痴呆、肺结核病、肾病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尘肺(一、二期)、慢性病毒性肝炎、重型癫痫)和艾滋病。
11、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涉及的疾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方式和定点医疗机构是:通过定点医院救治的方式进行。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定点医院是广汉市人民医院、广汉市第二人民医院,德阳市、四川省设立有后备定点医院。
贫困人口的公共卫生保障
12、对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扶持 “十免四补助”政策:十项免费政策是:①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②免收一般诊疗费;③免收院内会诊费;④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⑤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⑥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⑦免费妇幼卫生健康服务、⑧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⑨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⑩免费开展巡回医疗服务。
四项补助项目是:①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②为0至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人均3万元给予补助;③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 5000元/人给予补助;④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13、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和申请流程:定点医疗机构是广汉市人民医院,患者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残疾证、低保证、下岗证等,并需携带身份证到广汉市人民医院进行筛查,符合手术指征的,由人民医院安排住院手术治疗。
14、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孕产妇在县域内医院住院分娩的,以及危急重症产妇按规定转诊到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
15、我市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院有: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连山镇中心卫生院、向阳镇卫生院、小汉镇中心卫生院。
16、贫困人口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后可享受:
贫困人口签约家庭医生后,病人开慢病长处方药时间可延长,病人病情严重向上级医院转诊快,有转诊绿色通道。家庭医生向签约对象提供全程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
17、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外,贫困人口还可享受:
1.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并发放贫困人口全程健康服务联系卡。体检项目包括一般常规检查、血常规、肝功、血脂、血糖、肾功、心电图、黑白B超等(年龄不同检查项目会有所不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
2.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增加随访次数,每年在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增加4次,对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诊,2周内主动转诊随访。
贫困人口的计划生育关爱
18、计划生育家庭可享受的关爱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申报,2017年标准为960元/人·年。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申报,2017年标准为子女伤残的6240元/人·年,子女死亡7800元/人·年。
(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凭证享受,标准为60元/人·年。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独生子女的不再享受。
(4)再生育关怀项目: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申报,2017年标准为未生育7800元/人·年(女方45岁以上),已生育的一次性补助3600元。
(5)特扶对象(含再生育关怀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享受二档加补充医疗保险,2017年标准为330元/人·年,已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重复享受;为正在购买养老保险的特扶对象,由政府代缴100元保险费。
(6)特扶对象(含再生育关怀对象)按照公卫标准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免普通门诊挂号费、免一般诊疗费。
(7)特扶对象享受春节慰问和生日慰问。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须知
1、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对象有哪些?
户籍在我市区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患者。
2、卫生扶贫基金救助标准是多少?
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线标准的,须经广汉市人民政府批准。
3、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卫生扶贫基金救助流程是怎样的?
贫困患者出院后将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3.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标明留存单位,并加盖留存单位的公章);4.医疗保险赔付证明(复印件)和《广汉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交村级(社区)初审,再经乡镇审核,卫计局复核,乡镇公示,符合享受扶贫救助条件的,按程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