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四川省将正式执行最新医保药品目录,300多种新药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36种高价药品纳入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乙类范围。
10月9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1月1日起,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内所有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自9月1日起,将人社部谈判确定的利拉鲁泰等36种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
这36种谈判药品,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两种罕见病药。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谈判后,这36种药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
这些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规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6种国家谈判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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