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流通领域!有关部门有一股“不解决药品流通中的小、散、杂、乱”誓不罢休的决心。在大冲击下,中小药批日子或会越来越难过,而药房托管或会新生变局。
大药批可直插布点
9月27日,河南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就《关于鼓励法人批发企业开展设立分公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意见稿》指出,鼓励年度纳税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附加)或者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的单体法人药品批发企业,申请在省辖市区设立分公司,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
这份酝酿了3个月的《意见稿》,一出台便用了“紧急”两个字,表明河南已经铁了心要让大型药批做大,而且这项工作将有进一步提速的可能。
同时,批发企业要开设分公司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三年来未受到因“挂靠、走票”及经营假药而受到食药监局行政处罚、未被政府部门列入诚信企业“黑榜”名单。
也就是说,能够顺利申请分公司的流通企业,不仅看你的财力和实力,还要参照过去三年未犯错,否则一律拒之门外。而高额的入围费和严苛的条件,注定了中小药批基本没戏。
中小药批命悬一线
河南让大药批直接到市布点,或许成为压死中小药批的最后一根稻草。试想本来就已经被逼进墙角,再次遭到强敌环伺之后,呼吸将更加困难。但是,大药批进可攻退可守。
国家的政策已经很明确,要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转型。照此说来,河南规定药批可设分公司,或许会成为全国蓝本推广开来。
资料显示, 201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69%提高至86%;形成3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和25家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
结合时下全国已经落地的两票制,流通领域将会进一步集中。换句话说,而今的药批流通领域已非春秋,而是战国。既是战国,大鱼便会吃小鱼,谁也别想安安静静地躲过去。
不管如何,大药批深入原本属于中小药批的腹地,中小药批将越来越难分得一杯羹。
另一方面,趁流通领域资源重新分配之机,邮政、顺丰、京东等巨头拍马杀出,医药圈的混战已经窥见一斑。
接下来,摆脱“谁跟我抢地盘,谁就是我的竞争对手”的片面思维,或许是一个出路,而留下来的中小药批,或许能在绝处逢生。
药房托管或再重构
既然药品流通秩序更迭了,那么原有的药房托管体系或被触动。在河南,药房托管比较普遍的现象,但也带来了一些利益纠葛。
从某种程度上说,此前河南两票制明确,大型流通集团内分、子公司调拨不算一票,似乎为批发企业可直接开设分公司减少障碍,
根据《意见稿》,分公司可自设仓库,也可由其总公司整合系统内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采取多仓协同的方式储存配送药品,或者委托省内其他药品批发企业储存配送药品。也就说,已取得药房托管的公司,很有可能被“再委托”配送。
如此说来,在河南落地生根了5年之久的药房托管,有一定崩解的可能性。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省份已明确禁止或限制药房托管行为。
比如,青海卫计委就明令制止药房托管,而广东也出台了药房托管反垄断。9月21日,广东省价监局反垄断处副处长孙文再次强调,药品价格应该由市场竞争形成。
总而言之——
不是药批不行了,而是你的药批不行了;
不是药房托管不行了,而是你的药房托管不行了。
今天的思考,今天的决定,决定你的出路。
按照市场规律,冲击的目的不是为了消灭谁,冲击的目的是为了倒逼市场进行改革。
要么转型,要么消亡,一切都在大浪淘沙……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马云预言成真了?!
微商出大事了!
速看!执业药师出新规
央视曝光假药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