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政策,彻底影响药店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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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药店财智、E药经理人、药店经理人   整理:张笠


眼看着2017年的余额就剩下四分之一,有人惊呼:都快过年了,“到底是‘处方外流’先来,还是GSP认证先取消?其实,不管哪个先实施,都将彻底影响药店的2018年。


各部委接连发文,处方外流更进一步


回顾2017年前9个月,政策频出:鼓励处方外流、取消网上药店B/C证审批、鼓励批零一体化、《中医药法》正式施行等等,综合来看,都不如处方外流和GSP认证取消更让零售药店期待。对于谁先于谁的问题,实际上,具有动态性。


从政策来看,国家层面对处方外流的态度已经愈发明朗:


最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4月19日,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2017年底,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可以说,取消医院的药品加成,以及降低药占比,无异于切断医院药房的利润来源,明显是在为处方外流营造温床。


5月5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指出,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由此看见,零售药店必须作好承接处方外流的准备。


而7月13日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个高价刚需药品纳入医保目录。


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指出,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医药分开”。这一举措,可看作是鼓励处方外流的有效手段。


不容忽视的是,2月22日,国家卫计委发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明确说明电子病历至少保存30年,并将逐步实现有效共享,有利于促进处方外流,尤其是有利于长期慢性病、反复需要用药类的患者院外购药。


顶层设计上可能将处方外流看作是一个长期发展战略,但各省市探索处方外流的路径则是实实在在的战术。


广东省、山东省均大胆走出“处方药销售可不用处方“的步子。即对慢病用处方药记录患者病史、购药信息并凭第一次留存处方销售、保存台账,为处方药销售“凿壁借光”;


而福建省则提出探索实行特殊病种等门诊患者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享受和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同等的医保报销政策;陕西省明确规定“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院或者零售药店购药”。


或许近期将有更多省份加入这一阵局。2018年,可想而知。


可以预见,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落实与贯彻实施,医院终端较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将分流至药店终端。中康资讯预测,未来十年,在医药分业顺利推进的前提下,药品零售终端市场规模将达到1.72万亿元(不变价)。


取消GSP认证,已势在必行


说起GSP认证取消,也几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早在2014年11月份举办的第26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法制司的吴莉雅在《药品管理法修订情况介绍》报告中就提出:逐步下放和取消药品GMP和GSP认证制度,将认证制度和药品企业准入标准,以及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结合起来,减少审批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由此,业内牵出“GSP认证将取消”的消息。


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更是风声不断,像听故事一样,四处打听下文。


2017年3月份,有食药监总局官员在会议上表示:“今后,对GMP、GSP、等不再搞具体认证,但是管理不能滞后,还要按其规定范围检查、生产、流通可能会两证合一。”明确了取消认证的概念。


有消息称,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今后取消GMP、GLP、GSP等,实现两证合一,不再发认证证书。


此后,今年9月,食药监总局监管司司长丁建华在2017中国医药企业家科学家投资家大会现场十分笃定的说到,GMP、GSP认证都会取消将“故事“坐实。


并指出,取消认证不等于没有监管、没有标准,相反,监管将更严格,是常态化的。


而E药经理人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正在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已有部分内容基本确定,第一个就是简政放权,还有就是对GMP、GSP、等不再搞具体认证。”


但是,从吴浈的讲话来看,GMP、GSP等认证必须取消,这必然涉及到在《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工作。


在药品管理法修订完成之前,对于认证的取消及后续监管,药监局必须提前明确,且有相关政策的出台支撑。所以,从时间节点来看,认证的取消与《药品管理法》属于前后脚的状态。


如此,等到2018年,药店的开办规则将重塑。


吹风后讲话,讲思路后才出台文件


不难看出,在“处方外流”和“GSP认证取消”上,颇为相似的是:吹风、


如药价谈判、两票制,早的七八年前就被提出。先以吹风的形式散落于行业各个会议,之后以正式法规的形式出台。现如今的处方外流、GSP认证取消也是如此。


比如GSP认证取消,先是传达取消,再传达取消及“两证合一”。 然后,以主管领导在非正式的场合提出“取消认证”。


最后,在食药监总局正式的会议上,总局领导以讲话的形式正式提出“认证取消”的思路。接着才有正式法规的形式出台。


看来,那位惊呼的人士今年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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