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
招标人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 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康复科用房改造 建设地点 扬州市广陵路71号广陵区中医院南二楼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广陵区卫计委 批准编号 / 批文名称 / 招标范围 南二楼部分医疗用房改建成康复科专业用房 工程规模 1、拆除部分墙体、隔断、吊顶 结构类型 内部改造 2、拆除卫生间洁具与地面 3、改造塑钢门、隔断、吊顶、墙面 4、铺PCV地板 5、电路改造 工程造价 总价约6.5万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医院自筹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0 天。具体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创优 无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投标保证金 / 元(人名币)于资格预审之前缴纳 招标文件售价 / 图纸押金 / 招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不退还) 现场勘查 投标人自行查勘, 投标有效期 7天 招标人予以支持。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6日 17:00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扬州市广陵中医院二楼办公区行政科 地址 扬州市广陵路71号 开标会 时间 另行通知 地点 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中医院 联系人:唐扬阳 电话:0514-80987113
(一) 招标项目
1. 本次招标范围: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康复科用房改造。
2. 已具备的施工条件。
3.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4.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兼职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用付任何责任。
6. 质量:合格
7. 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8. 施工组织设计在开标后,由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给监理单位及相关其他部门。
(二)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 投标人在投标书密封时,必须密封于一个标袋中。
2. 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3. 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4. 投标文件应包含辅助材料(含企业资料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
(三) 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四) 中标方式
招标控制价按图纸自行报价,最低价者中标。
(五)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款9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10%。
(六)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一次性报死价格。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
(七) 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即开工后直至竣工其单价不予调整。
(八) 本工程所有的材料均由施工方供应。
附件:
区中医院康复科改造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