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加大"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典型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桥头镇建立了群众举报“两非”案例奖励制度。欢迎广大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举报一例奖励5000元!!!
举报“两非”违法案例范围
01
利用医疗B超仪或其他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
02
未查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证明,为他人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03
无经营许可证销售引产药品或生产、批发企业将引产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引产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的
04
个体医疗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取环、结扎、人工终止妊娠)的
05
伪造假医学鉴定证明、假终止妊娠批准证明的
06
政策内安排生育的妊娠妇女,未经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07
残害、溺弃、拐卖女婴女童的
08
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包括非法广告、中介等
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两非”案件发生于本镇行政区域内;
(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
(三)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镇人口计生卫生局掌握;
(四)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五)举报的案件有处理结果;
(六)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奖励办法
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两非”案件,将给予首位举报人5000元奖励。
受理单位
桥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两非”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监督、审定、奖金管理、奖金发放等工作。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自身职责,负责相关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举报人,是指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或其他形式举报“两非”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不负有关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桥头镇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举报。要求举报内容必须真实,举报线索(姓名、地址、违法违纪行为等)具体清晰,便于查处核实与奖励。
举报单位
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
电子邮箱
广东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020-83134360
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gdlfjb@163.com
东莞市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
0769-23280262
南城区三元路8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家庭发展科
jtfz23280262@163.com
桥头镇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
0769-81022739
桥头镇桥光大道1号桥头政府大院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dgqtjsb@dg.gov.cn
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受理单位接到举报后,在10日内组织调查核实,60日内作出处理;举报违法案件经查证属实的,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并依法给予保密和保护举报人,不得泄露举报人及案件相关情况。
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填写《桥头镇“两非”举报奖励审批表》。举报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奖金。举报人不便出面领取的,可由代理人领取,代理人必须出示举报人的书面委托,并持举报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领取。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