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十一长假之后,一系列的重磅文件都出台了,从研发到生产,从申报资料到技术指导原则…眼看着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肯定马上都要变。有人问我,是不是来不及看了?也或者审美疲劳了?
我说,其实也没什么好解读的。这就是一个接轨。近期出台的这些征求意见稿、意见、办法…我只能说,我们应该很快就可以赶上欧美日英了。
有人特别提醒,因为欧盟和英国的关系,所以一定要把英加上,即便对于制药人来说英国才是原来欧盟的代表…
所有的新政,一旦做对比就是: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国内外药典…不是按照中国的,也不是ICH的,而是所有国内外相关的…很多化药研发人员说,这是一直以来的要求,见怪不怪了。那么中药是不是也要来一个国内外相关要求呢?事儿显然有点复杂。这次关于经典方的讨论,目标集中在了:允许工艺不一致、无需有效性数据的事儿上。其实,这不是很好吗?一个扶持行业的举措,至于外媒说什么,随意吧,反正在这件事上,我们不需要中国相关指导原则、中外药典标准…
放开境外产品临床二期后国内才可以申报的限制、简化场地变更不再强调控股权、委托生产以MAH持证变更场地的方法实现、生物制品原液生产复制作为中级变更…挺好,行政监管和商业交叉的情况在减少。虽然还是不清楚MAH中新增场地的要求,但变更理论上是不是应该包含新增呢?
一个简单的逻辑,如果整个行业内,四家各有所长,而我们结合四家所长取高标准…理论上就是行业最强。如果不是取最高标准,那也是没有一项低于四大最低标准,显然综合评分是非常高的。
其实我一直不太懂为什么要和其他地区比较监管速度。我一直以为,各有标准,比较人种不同,流行病学不同,社会需求和社会资源不同…别人紧缺的,不见得我们就得条件批准…有时候,觉得就好像是女孩子之间的攀比:别人有包包,我也要一个。
这样的新政速度和标准,一旦执行,应该整个行业和世界领先水平接轨了吧?毕竟要求都一样,还很可能取严,综合评定取严。如果这样,十年后我们没有赶超欧美日英…那一定是行业从业人员不够好,该大批量失业了。
文章来源:蒲公英 作者:仲夏秋夜云
原标题:制药行业水平十年赶超欧美日英?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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