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艾滋病(AIDS)?
艾滋病(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俗称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以人体免疫系统全面崩溃为特征的传染病。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艾滋病的三种传播途径
1、性行为传播:
在进行性交、肛交和口交等性行为时,可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性伙伴,性伴越多,感染的机会越大。
2、血液传播:
公用注射器、针头注射毒品、输入含艾滋病病毒的血液,都会感染艾滋病病毒。
3、母婴传播:
已受艾滋病感染的孕妇分娩前通过胎盘,分娩时通过产道,分娩后通过哺乳都可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婴儿。
艾滋病病程的四个阶段:
1、感染早期(3个月左右)只出现类似感冒的症状;只有经血清检查才能知道已被感染艾滋病病毒。
2、无症状期(8年左右)被感染者可以没有症状。看起来与常人无异。
3、发病前期(1~2年)出现淋巴结肿大,鹅口疮、乏力、腹泻、夜汗、体重下降等现象。
4、艾滋病病期(1年左右)人体免疫系统全面崩溃,不能抵抗任何感染,出现各种严重的综合病症而最终死亡。
无论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还是艾滋病病人,均有传染性。
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避孕套)可大大减少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科学依据: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病死率高的严重传染病、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家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安全套是用优质天然乳胶制成的圆筒状薄膜,能避免直接接触性伴的体液,可减少感染艾滋病、性伴的危险。
健康行为:
(1)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避孕套)科大大减少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2)妇女应主动使用女用安全套或要求对方在性交时使用安全套。
(3)安全套不能重复使用,每次使用后应打结、丢弃。
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是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的高危险行为。
科学依据:
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可增加经血液感染艾滋病的机会。
健康行为:
(1)拒绝毒品。
(2)不幸染上毒瘾的人,要尽早戒除毒瘾。
(3)对于暂时无法戒除毒瘾的人,可采用美沙酮替代疗法和针具交换的方法。
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
科学依据:
输入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品,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手术、注射、针灸、拔牙、美容等进入人体的器械,都能传播艾滋病。
健康行为:
(1)提倡无偿献血。
(2)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使用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3)使用一次性或自毁型注射器。如没有条件,注射器具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4)理发、美容、修脚等服务行业所用的刀、针和其它刺破或擦伤皮肤的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
怀疑或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应到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咨询,接受医务人员的指导和治疗。
科学依据: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通过妊娠、分娩和哺乳有可能把艾滋病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在未采取预防措施的情况下,约1/3的胎儿和婴儿会受到感染。
健康行为:
(1)孕妇在怀孕早期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应向医生咨询,充分了解艾滋病对胎、婴儿和自身的潜在危害,自愿选择是否继续怀孕。
(2)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如果选择终止妊娠,应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寻求咨询和终止妊娠的服务。
(3)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如果选择继续妊娠,应到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寻求免费预防母婴传播的抗病毒药物和婴儿检测服务。
(4)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应进行婴儿喂养咨询,对所生婴儿实行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和混合喂养,并在婴儿第12和第18个月进行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是什么?
“四免”是:
一、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服用免费的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
二、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都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等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
三、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一关怀”是:
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救治关怀,各级政府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扶助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