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年的护考考生,忙碌了这么久,大家最期盼的护士执业证开始注册了!
由于地区较多,一些地区不会在网上公布护士执业证书注册办理信息,请考生多留意当地卫生局通知。后续还会持续更新其他未公布地区的相关动态信息,请各位考生多多关注。
近期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我们地区的出来了吗?注册需要什么条件,准备什么东西呢?几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解答一下!
2017年全国各省市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办理时间及地点汇总
省/市
市/县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安徽
合肥
10月16日至11月14日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计委窗口
阜阳
10月31日-11月
各县市区卫计委窗口
池州
10月23-10月27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宿松
10月—11月中旬
宿松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定远
10月10日至10月20日
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三楼
萧县
10月11日-10月20日
单位审核
广西
北海
11月15日前
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河北
张家口
11月7日—9日
张家口市建国医院行政办公楼五楼
湖北
恩施州
9月15日起
拟注册医疗机构
陕西
宝鸡
10月23日-11月17日
单位统一报送或各县市区卫计委窗口
河南
郑州
10月-11月份
各县市区卫计委窗口
温馨提示: 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
2. 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2、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 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遗失补办:
1、《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在辖区主要报刊予以公告声明遗失证书作废后,持所在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到批准其执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护士执业证书》。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补办申请,审核合格后重新打印《护士执业证书》,并提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首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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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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